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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正式公布2025年度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和十大提名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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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上海医保基金追偿案获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5年度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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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
2025年度十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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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医保基金追偿案
基本案情
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治病钱”“救命钱”,其安全高效运行直接关系全民健康福祉和社会公平正义。第三人责任侵权导致受害人发生医疗费用,该费用依法应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垫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医保基金先行支付后追偿意义重大。实践中,常常由于信息数据壁垒、追偿主体不明等原因,相关职能部门医保基金追偿工作进展缓慢、追回比例有限。
2025年2月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上海市浦东新区医疗保险事务中心诉被告某出租车公司、某保险公司追偿权纠纷案。2021年某出租车公司司机因不慎驾驶违规行为与行人赵某相撞,致赵某受伤,赵某为治疗花费医疗费146943.80元,其中44980.49元系医保基金代为垫付,故浦东医保中心提起本案追偿权诉讼。2025年3月25日,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作出上海市首例法院依法判决支持浦东医保中心作为原告提起的医保基金追偿权纠纷案。2025年3月1日《上海市医疗保障条例》实施,第一次以地方性立法形式明确了医保经办机构追偿权主体地位,本案系该条例实施后的首例判决,有效贯彻落实了地方性法规,明确了医保基金追偿权利主体、责任主体、追偿范围等,为今后同类案件的裁判起到示范指引作用,以个案审理提升了类案化解效能。
推荐理由
该案作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支持医保经办机构作为原告提起的医保基金追偿权纠纷案,判决作出后社会反响良好,有力推动了同类案件通过“先行调解+小额诉讼”模式达成调解,首例判决后仅一个月内就有多家保险公司主动联系浦东医保中心协商返还事宜。该案被人民日报、21世纪经济报道、上观新闻、上海法治报等二十余家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首例判决后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努力构建医保基金追偿多元协同治理体系,发布倡议书,通过多部门协作医保基金追偿效能得以显著提升。据统计,截至2025年底,该市医保局已在全市范围内追偿到医保基金1076万元,人民法院的工作获得了市区两级医保局、市人大代表、社会公众等的支持和肯定,并已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医保基金追偿“浦东模板”。上海法院在医保基金追偿领域“枫桥经验”的成功创新实践,保障了医保基金可持续运行,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合议庭
毛海波、韩伶、励希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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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基金监管司副司长杨玲表示:“这起案例的胜诉,标志着医保基金从先行垫付到依法追偿的路终于打通了。相信这起案例,将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司法案例的示范效应,并迅速转化为社会治理的成效。让我们以法之名,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医保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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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案评词
本案的深远意义在于,它以司法裁判,强化了“谁侵权,谁担责”的法治原则。医保基金保健康,侵权责任须自担,这一裁判规则的确立,推动构建起更加完善的医保基金监管体系。案评团认为:上海医保基金追偿案推动了新时代法治进程,医保不为侵权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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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索提供丨政治部、陆家嘴法庭
稿件来源丨“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视频来源丨中央电视台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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