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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供货商,我们供货,他们给钱,这个是正常的商业逻辑,但华润万家收着我们的货,还要再设名目扣款。”近日,江苏省兴化市江苏新厨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潘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反映称,其公司2021年至2024年与华润万家商业科技(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万家陕西公司”)合作期间,累计供货960余万元,实际回款334余万元,且2024年12月31日合同终止后,系统仍在次年持续产生扣费100余万元。
合作前预交47万“平台服务费”
后发现扣费繁多且金额持续上涨
潘先生介绍,自己的公司主营休闲食品、调味品等100多个品牌产品的生产代理,在食品行业从业已有20余年。2021年,经西安朋友介绍,他了解到“华润万家陕西公司”正在招募供货商,便前往考察。
“华润万家是知名品牌,还承诺结款快、有保障。”潘先生回忆,出于对品牌的信任,以及对陕西市场的看好,公司很快决定了合作。合作启动前,公司按对方要求预交了47万元“平台服务费”。“对方说这是上系统的开户调试费,相当于在华润万家的‘入场费’,我们按要求交了这笔钱。”
随后,双方正式签订了《购销合同》及《仓储装卸服务合同》。根据合同附件《供应商贸易协议》约定,扣费项目包括目标返佣、数据支持服务费等,“合同里列明的扣费项目加起来大概十几个点,我们产品毛利在20%左右,当时测算下来有明显盈利空间。”潘先生说。
然而,正式供货后,潘先生很快发现实际扣费情况与合同约定严重不符。“一开始每个月扣费就达到30%,我们找对方问原因,对方说刚进入系统,要在所有门店做广告推广,前期扣费多,后面会逐渐减少。”潘先生表示,出于对合作的信任,公司选择继续供货,但后续扣费不仅没减少,反而持续上涨。
“最高一次扣了121%,
相当于供100万货,还倒欠21万”
“供100万货扣30万都算少的,后来经常扣到百分之七八十,最高一次扣了121%,相当于供100万货,我们还倒欠对方21万。”潘先生提供的会计师事务所专项统计报告显示,华润万家陕西公司扣费名目有多项,包括“*现代服务*促销费用”“促销转让费、批次进价调整单”“代扣电子签章费用”“票易通平台费用”“其他展示促销活动”“其他展示促销活动(大卖场)”“销售返利”等,其中多项扣费无明确服务内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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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多次要求对方提供促销活动的现场照片、推广记录等依据,但对方总是以‘供货商太多,服务不过来’为由拒绝提供。”潘先生说,更让他们无法接受的是,2024年7月31日,双方约定不再供货,同年12月31日,双方三年期合同明确到期终止,但系统仍在持续产生扣费。“9月到12月,每个月都有扣费记录。”潘先生提供的截图显示,2025年1月25日,“华润万家供应商服务系统”内,仍产生了名为“其他展示促销活动”的扣款,同时备注“合同内实用实收”。
既然不产生利润,为何不早些停止供货?潘先生说,一是因为单方停止供货属于合同违约,二是华润万家的结算系统规则让他们不得不供货。“每月扣费明细生成后,我们必须在系统内确认,只要有一项不确认,当月及后续的货款就无法结算;如果账户显示负数,还得持续供货填补到正数才能回款。”他无奈地说,“这就像一个无底洞,我们不停地供货填坑,不供货就拿不到之前的货款,而扣款却一直持续,形成恶性循环。”
对于合同每年底结算且一年一签的情况,潘先生说,他们是掉进了“沉没成本的陷阱”。“我们总想着已经投入这么多了,如果我们不认可,那前面的钱就真要不回来了。当时对方多次给我们说,前期会亏一点,后期一定会让我们赚,我们也就相信了这个话,但也确确实实没有仔细阅读合同内容。”说起这个情况,潘先生很是后悔。
新任采购经理称“有不合理扣费”
建议通过诉讼追回款项
1月16日上午10时许,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陪同潘先生一同前往位于西安的华润万家华西大区办公地点。在办公地点门口,潘先生联系了此前签订协议时对接的采购经理,对方表示自己已调岗,目前相关业务由新任采购经理负责,让其联系咨询。
潘先生联系到新任采购经理,该经理在详细查看了潘先生提供的合同、扣费明细及回款记录后,坦言:“我是2024年8月新上任的,之前的合作情况我确实不清楚,但单看你提供的数据,扣费比例这么高,合同终止后还在扣费,确实存在不合理性。”
该经理建议,潘先生的公司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按你提供的供货总额和回款比例,里面确实有不合理的扣费,通过诉讼大概率能追回一部分款项,保守估计能追回三四百万,这或许能缓解你们的经营困境。”
面谈中,该经理还提到:“你们现在已经不合作了,没必要再纠结之前的系统确认流程,觉得不合理的扣费,就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返还,这是最直接有效的办法。”
为什么没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潘先生拿出了2025年4月由莲湖区法院出具的传票,上面显示5月14日上午10时许开庭,“我们去法院告了,当时定性为民事案,但跟大企业打官司要拖很久,我们等不起,所以最后只能无奈撤销了诉讼。”
客服称“扣费明细由采购主导”
前任采购经理称已调岗,“记不清细节”
1月16日,记者以供货商身份联系华润万家总部客服,咨询扣费依据及争议解决方式。客服工作人员回应称:“所有扣款项目都与当地采购签订的合同相关,扣项都是当地采购部门录入系统后生成的,供货商如果对扣费有异议,需要联系当地采购核实,或者联系签订合同的采购对接。”
对于“合同中未约定的扣费名目”的疑问,客服表示:“前端业务数据都是门店或采购录入电脑后,才能生成结算单,财务部门只负责开具发票,不与供货商直接对账,也查询不到具体的扣款明细,结算账单的生成和扣费明细都是由前端采购主导的。”
1月19日上午,记者联系了最初与潘先生签订合同的前任采购经理,对方表示自己已调岗多年,“当时的扣费细节我记不清了,相关工作已经交接给新任团队,建议你还是咨询现任相关负责人。”
1月19日上午10时许,记者采访华润万家官方客服,负责供应商结算业务的工作人员回应称,他们作为财务,仅负责开票,无法查询到扣款的相应明细。记者询问47万元“平台服务费”的开票情况,该工作人员回应“看不到明细”。记者称发票上面显示为“现代服务;促销服务费”,该工作人员建议向华西大区前端采购咨询。
信访部:可能是供货商公司运营出问题
负责人:合同结束后还产生的扣款不合理,将核查
1月21日上午9时许,潘先生将自己整理的材料寄送给了华润万家华西大区纪检监察室,对方收到材料后,表示希望面谈,最终会谈时间定在2月6日上午。
2月6日,潘先生就“未经申请的促销扣费、促销与销售额不成比例及终止合作后的扣费”等23项问题,向华润万家华西大区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问。
对于华润万家在合同签订前即收取47.4万元一事,华西大区工作人员称是入场费,此费用并非预交或押金,“你钱给进来就属于消费掉了。这个在每个人的合同中都写着,就类似于场地使用费。”工作人员说。
对于送货960余万,实际销售830余万,仅收到实际回款334余万的情况,华润万家华西区工作人员称,经核对,潘先生所提23项扣费均属于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范围,且在合同条款及相关附件中均能找到明确对应的依据,“做生意有盈有亏,此次亏本有可能是你们公司运营出问题了。”工作人员说。
对于潘先生质疑华润万家利用“促销费”扣款300余万元的情况,工作人员称,其中一部分是合同内“7档大型主体活动整体促销”约定的“供货每店每年3000元”的费用进行扣除,其余的扣费也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但实际供了多少店,双方都称需对方提供证据。
对于潘先生提出“销售返利”未在合同内出现的情况,工作人员回应称,只是这两年公司内部更换了叫法,依旧未超出合同约定的框架。
对于在疫情期间因管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无法送货,而华润万家却收取了40余万元送货违约金的情况,工作人员称,“我们的相关费用在疫情管控期间也没有减免,我们也有成本。”
关于潘先生提出的2024年7月发函停止供货,12月31日合同正式终止后,系统内仍于2025年产生了100余万元的“促销扣款”的问题,工作人员表示,将由上级领导现场予以答复。
下午3时许,华润万家华西大区一负责人表示,将委派专业的业务人员核查此事,同时明确表态称,“2024年12月31日后合同结束还产生的扣款,肯定是不合理的,我们将予以核查。至于合作之内是否产生了不合理扣款?我们也将予以核查,不合法不合理的地方,查实后一定会依法依规依情地解决。”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王煜鑫 编辑 赵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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