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收到当事人诉苦说:“一审判得太冤了,证据没说清、事实没查清,二审会不会直接书面审理就维持原判了?”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二审不是“一申请就开庭”,但只要找对方法,就能大大提高开庭概率——毕竟只有开庭,才有当庭质证、当面说理的机会,翻盘才更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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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3个实操性极强的动作,帮你坚定二审法官的开庭决心:
第一,抓准“书面审理”的核心漏洞。二审法院倾向书面审理,本质是认为“一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你要做的就是明确指出:一审存在关键证据未质证、核心事实未查清(比如本案中转让协议性质认定模糊)、程序违法(如未调查影响合同效力的关键事实)等问题,这些必须通过开庭才能核实,书面审理根本无法查清真相。
第二,提交“新证据”打破僵局。新证据是二审开庭的“硬理由”!比如一审后发现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行政机关处罚决定等,只要能证明一审判决有误,就赶紧整理提交,同时附上《开庭审理申请书》,明确说明“新证据需当庭质证,否则无法保障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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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用“法律依据+同类案例”施压。引用《民事诉讼法》中“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需要开庭审理”的规定,再附上本省高院或最高院的同类案例(比如无办学许可的转让合同被认定无效的案例),告诉法官:类似案件都开庭审理并改判,本案也应遵循同案同判原则,保障当事人的辩论权。
切记!二审法官是否开庭,关键看你能否证明“不开庭就会导致不公”。与其纠结一审的遗憾,不如主动创造开庭机会——毕竟开庭是纠错的最佳途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改变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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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前的朋友们,你记下了吗?
如果你的二审还在等待通知,不妨试试这3个方法,别让“书面审理”堵死了翻盘之路。如果通过老余这样的介绍您还是搞不清,弄不懂!关注私信我,老余及其团队成员愿为粉丝朋友们在维权路上守护公正而共同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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