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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大同市十余万方国有石料遭夜间疯狂盗采 多重追问下的追责与监管之思,亟待彻查严厉打击!
夜幕下的非法轰鸣,撕开了国有资源保护的一道裂口。近日,山西省大同市新荣区花园屯镇道士窑村附近一处废弃石料厂,上演了触目惊心的“暗夜盗采”——十余天内,数十万方国有石料在大型挖掘机、装载机与运输车的协同作业中被非法采运,不法分子以“突击开采、快速转运”的模式疯狂牟利,而这处石料厂早已无任何合法开采手续,国家战略资源沦为私人觊觎的“唐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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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石料的流失,不仅是国家财产的直接受损,更暗藏多重隐患。盗采现场大型设备昼夜轰鸣、运输车辆频繁穿梭乡村道路,既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更可能引发地质灾害风险,与当地《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中“区、乡、村”三级防控体系的要求背道而驰。尤其令人费解的是,如此大规模、持续性的非法作业,为何能在十几天内“隐身”运行?是花园屯镇属地管理单位真的毫不知情,还是存在知情不报、默许纵容的失职?监管部门的日常巡查是否流于形式,三级防控体系为何未能发挥预警作用?这些疑问,都指向盗采行为背后可能存在的监管漏洞与利益链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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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溯过往,大同市并非首次出现此类非法采矿事件。此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西局通报的晋能控股煤业集团马脊梁矿“1·14”事故,便因非法越界开采、拒不执行监管指令酿成1死1伤的悲剧,最终13名责任人被追责,2人移送司法机关。如今新荣区盗采规模更甚、性质更恶劣,若不从严追责、彻底整治,不仅难以告慰公众对国有资源保护的期待,更可能助长违法分子的嚣张气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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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早已明确,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禁止任何组织或个人以任何手段侵占、破坏,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此次大规模盗采事件,当务之急在于以法律为利剑,精准打击违法犯罪:一方面,需迅速锁定盗采组织者、参与者及设备提供者,彻查石料流向与利益分配,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以严厉追责形成震慑;另一方面,必须启动对监管环节的深度倒查,厘清属地政府、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边界,对失职渎职、玩忽职守者严肃问责,绝不容许“监管空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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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重要的是,单一案件的查处不应成为终点。此次事件暴露的监管短板,亟待通过多部门联动机制加以补齐——建立自然资源、公安、交通、乡镇(村)多级联动的夜间巡查专班,运用无人机航拍、道路监控等科技手段织密“防控网”;完善矿产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对废弃矿点、重点区域实行“常态化+突击式”监管,让非法盗采无处遁形;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监督,真正构建起“不敢盗、不能盗、不想盗”的长效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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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基石,每一方石料的流失,都关乎长远发展与生态安全。此次大同新荣区国有石料盗采事件,既是对国家法律的公然挑衅,也是对监管体系的严峻考验。期待有关部门以“零容忍”态度作答,用严厉追责守住资源底线,用完善监管筑牢保护屏障,让国有资源真正为国家发展、人民福祉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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