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孝昌县人民法院以“推行阳光执行”改革试点为契机,紧紧围绕“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具体针对当事人最关心的三件事:能不能拿到钱,什么时候拿到钱,拿到多少钱,系统构建“四公开、三服务、两保障”为核心的执行工作框架,通过整合资源、优化流程、强化监督,推动执行工作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努力打造可复制的基层法院“阳光执行”范式。
一、制度规范,标准引领提质效。
电话打不通、进展查不到、困惑没人解、法官还经常说在忙别的案子,是不少当事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直观感受。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申请法院去执行,执行人员去了却发现被执行人玩起了使用权与所有权“不等”的把戏,执行继续陷入僵局,而“无效”信息传递的滞后性和碎片化,更容易点燃申请人的怒火,让申请人误认为法院“未行动”“执行不到位”以至于情绪激动给“差评”。
针对此类现场,孝昌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依托“推行阳光执行”重点领域改革事项先行创建工作这一契机,围绕执行权运行全流程,制定并实施《阳光执行财产查控清单》《阳光执行财产处置清单》《执行案件财产分配清单》“三张清单”,今年累计发放825份,清单发放及时率为100%,让当事人对案件进程“一目了然”,从源头上减少因信息不对称引发的信访投诉。同时系统梳理执行工作常用的“智慧执行”APP及“12368”司法送达平台,综合运用互联网新技术,实现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款物发放、执行结案五大关键节点信息全流程可视化,实现了从“经验驱动”向“标准驱动”转变。当事人通过“智慧执行”平台实时查询案件进展点击率超过95%,执行承办法官通过“12368”平台向当事人送达相关文书1700余人次,新立案件公开执行信息率达100%。
二、创新“动态计费”模式,打破“铁饭碗”。
司法评估收费一般是直接按照评估价的一定比例预收,与成交结果无关,但在利益驱动下,就存在评估机构对执行财产的评估价格“就高不就低”的情况,甚至出现故意提高评估价,从而收取高额的评估费的现象。在孝昌法院受理的一起案件中,某评估物前后经过某机构三次评估,评估价格均为1200万元左右,但最终该评估物以600万元拍卖成交,与评估价格相差甚远。而后因评估费用未足额给付问题,该机构两次起诉,要求足额给付三次评估费用,最终该案以调解结案。
明明在执行案件中法院工作人员尽心尽力,但最终的结果却是由案生案。在经济环境的相关作用下,此类案件中如何平衡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孝昌法院的回答是借助“推行阳光执行”改革的机会,建立财产处置评估费用动态计费机制,遵循“风险共担、结果挂钩”的原则,由传统的固定预收费模式调整为与财产处置结果动态挂钩的计费模式,截止目前,已经与5家鉴定评估机构沟通完毕,同时制定《孝昌县人民法院评估机构考核办法》,设置量化考核指标,优秀等次的机构优先委托,不合格等次机构暂停委托,连续两次“不合格”机构则进入黑名单,两年内不再进入本院委托名单。今年,通过“动态机制”,累计为当事人和相关企业节省评估费用支出50万元,成交率有效提升的同时,被执行人责任财产也有明显增加。
三、深化内外协同,构建执行新格局。
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推动诉前风险预警、立案同步保全、审判兼顾可执行性、执行快速反馈的工作闭环。在办理某开发公司执行案中,积极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执行人账户,为后续快速执行奠定基础,最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今年在五个基层法庭挂牌设立“阳光执行联络站”,作为与“阳光执行联络员”对接的前哨,相关报道在《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上刊发。累计选聘45名“联络员”,共提供执行线索400条,促成执行和解118件,做到了让司法服务延伸到基层第一线,让群众在家门口了解执行流程、反映执行线索,也能让法院更精准地掌握基层情况、联动乡镇资源。
通过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平台,与县市场监管局、税务局、自规局等十余家单位实现常态化对接,形成信息互通、措施联动、问题共治的执行合力。不仅覆盖财产查控、信用惩戒等传统环节,更延伸至企业信用修复、打击规避执行等深层次领域,有效破解“联而不动、动而不畅”的难题,推动执行工作从“单打独斗”向“整体治理”转变,切实提升了执行工作的系统性和实效性。今年来与兄弟法院密切合作,联合妥善化解一起立案3年多跨时将近10年的执行信访案件,经过大悟法院、孝昌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耐心释法明理、思想疏导下,该案最终得到化解。
四、彰显执行成效,做实做好新品牌。
“从上诉、信访到执行和解,从疑虑重重到心服口服,法院的阳光执行让我们看到了实实在在的公正!”随着80万元执行款顺利到账,一起历经上诉、信访波折的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向孝昌法院执行团队由衷感叹。这起标的额达147万余元的案件,在执行团队远赴北京的攻坚后画上阶段性句号。
该案中,被执行人在一审败诉后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仍不履行,甚至通过信访表达对案件事实认定和审理程序的质疑。面对这样的情况,孝昌法院将其作为“阳光执行”重点案件,明确提出“每一步都公开、每一项措施都透明”。“案件曾经历上诉、信访,说明当事人对司法程序存在顾虑,唯有把执行全流程摊在阳光下,才能解开他们心中的‘疙瘩’。”孝昌法院执行局负责该案的法官坦言。
经过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多次协商,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终于坐下来商量解决的办法,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先支付80万元,并承诺剩余款项在2026年6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到位。
孝昌法院“阳光执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营造了“理解执行、支持执行、信任执行”的法治氛围。在小花(化名)抚养权执行案中,孝昌法院通过“阳光执行+释法说理”的模式,成功让其父亲“松手”,实现父母双方和平解决孩子抚养权问题,让案件对小花的影响降至最低。在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执行中,孝昌法院邀请村书记作为见证人,让申请人和被执行人坐在一起商量,此举不仅让村民看见了司法的强制和严厉,也感受到了司法中存在温情和善意,实现“一案解而多方赢”。
越来越多的企业和群众表示,孝昌法院的“阳光执行”不仅提升了司法效率,更体现了司法温度,真正做到了“应执尽执、快执优执”。一面面锦旗、一次次感谢,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信任与肯定,也标志着孝昌在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道路上迈出了更加坚实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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