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港股-好仓工作室
近日,阿维塔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境外上市的备案反馈意见,监管具体问询事项如下:
一、请说明(1)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是否合法合规、对价是否公允,1元或零对价转让股权的应说明交易真实性、是否存在股权代持,同一批次入股价格不一致的应说明合理性、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境外发行上市类第2号》要求对合计持股超过5%的关联方进行核查说明;(3)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况。
二、请说明(1)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现在的控股股东为长安汽车、中国长安汽车集团,上市后的控股股东为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辰致汽车、中汇富通、长安汽车及常安创新,备案材料认定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2)结合股东会和董事会历史决议情况、董事会人员构成、特殊股东权利等因素充分说明发行人控制权认定情况;(3)本次发行上市是否适用《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证监会公告[2022]5号)相关规定。
三、请说明(1)福建闽东等持股5%以下股东分多次向上海智悦新途一号转让股权用于股权激励的原因、合理性,并就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2)离职人员办理退出手续的进展,相关退出安排是否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
四、请说明(1)结合自动驾驶等核心技术或动力系统等主要产品说明,发行人是否涉及测绘、导航、遥感、锂电池等相关业务;(2)募集资金具体用途及境内外占比,是否涉及具体境外募投项目,是否应履行境外投资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3)发行人及下属公司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是否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重大不利影响,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障碍。
五、请说明(1)发行人现有股东逐层穿透后是否存在外资,详细说明外资股比计算方式,以及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2)列表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完整经营范围、主营业务情况、是否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4年版)》外资禁止或限制准入领域。
六、请说明发行人及下属公司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的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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