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接受道歉,没要赔偿,只希望孩子们能放下这件事。”陕西咸阳“好想来”零食店扣留14岁女孩事件的大结局,出乎很多人意料,在涉事门店负责人、店长和店员当面道歉,并公开澄清“孩子是无辜的”后,女孩家长选择了原谅。这场曾让全网怒不可遏的风波,最终以“和解”收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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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起因
2月2日下午1点钟,张女士称自己的女儿跟亲戚家同龄的女孩去前往礼泉县长福路上的“好想来”零食店购物被店员诬陷偷东西,强硬从街上拉回店里,扣留20分钟,收身以及背包之类可藏零食的地方。
直到20分钟后,发现两女孩没有偷东西后才放行,但对一个14岁的孩子来说,这20分钟是“当众被指小偷”的羞耻,是“百口莫辩”的恐慌,是“被当成坏人”的委屈。
所以,其中一女孩回到家后没绷住哭了4个小时,随后更是绝望的跟妈妈说:“我们被当成了小偷,店里还有同学,别人会怎么看我们呢?我要不要跳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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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开始店员没扣留,通知家长,打电话报警以及后来发现对方没拿东西后,一句诚恳的道歉,那么就不会有后面的事。
可惜,店员以及店长看到女孩家长上门讨说法时,一句“误会”就想将这件事翻盘,所以女孩的家长就很生气,将这段视频曝光在网络上,以及寻求记者的帮助!
随着事件发酵,涉事门店负责人公开道歉,店员以及店长也亲自上门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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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门店负责人不止当面道歉,在网络上公开道歉也很诚恳,她说: “亲爱的小朋友,请允许我向你致以最深切的歉意——对不起,由于我们的处理不当,给你带来了很大的委屈,也在心理上造成了伤害,我对此负有全部责任,并在此郑重向你和你的家长致歉,衷心恳求你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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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公开澄清”的价值,远超金钱赔偿。就像一位网友说的:“对青春期的孩子来说,‘大家都知道我是清白的’,比拿到多少钱都重要。门店能做到这一步,说明是真的认识到错在哪了。”
涉事负责人在致歉书也提到了:“闭店整改期间,我们重新培训了所有员工,明确规定‘怀疑偷窃必须报警,严禁私自扣留、逼翻包’,还在店里贴了提示牌。这次教训太痛了,以后绝不能再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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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女孩的家长对于处理结果很满意,回应称: “店长店员已方面道歉,没要对方赔偿,他们公开说娃是无辜的,这就是最好的。目前,孩子状况已恢复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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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偷东西”,就能随便扣留人吗?
事件的核心争议,从来不是“女孩有没有偷”,而是“商家有没有权力扣留顾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更无权非法限制人身自由。哪怕真有盗窃嫌疑,也该报警处理,而非私自扣留、盘问。
可现实中,类似的“店大欺客”并不少见:怀疑顾客没付钱,强行搜包;觉得孩子拿了东西,拦着不让走……这些行为背后,是商家对“自我维权”的误解,更是对他人尊严的轻慢。
就像这件事,店员觉得“只是问问清楚”,却没意识到:对一个14岁的孩子,当众的质疑和强制扣留,已是对人格的伤害。法律划下的红线,从来不是“怕冤枉好人”,而是怕“用错误的方式对待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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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有网友说: “必须要赔偿,不是为了要钱,而是要给犯错的人深刻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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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说: “当时为什么不承认错误呢?现在舆论闹大了才想起来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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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网友说: “这家长太好说话了,下次还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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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好想来”的整改,能让“想来”的人真的敢来;愿每个孩子走进商店时,眼里只有好奇,没有害怕。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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