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5天,海南全省首批开设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就要开业了。
2月6日,海南省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情况。会议介绍,根据规划布局,在履行相关程序后,首批日用消费品免税店拟定于2月11日开业,让岛内居民在春节前就能享受到政策红利。
这是海南自贸港建设过程中,切实提升岛内居民获得感的一大举措。有海南居民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马上可以买到“零关税”的进口商品了。
海南省商务厅副厅长陆维在会上介绍,综合考虑人口规模、消费习惯、商业基础及交通便利性等因素,海南全省首批在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地级市开设5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具体布局为:在海口市国贸商圈、城西商圈、西海岸商圈各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三亚市中央商务区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在儋州市夏日广场商圈设立1家日用消费品免税店。
陆维表示,为体现海南自由贸易港开放特征海南省专门设立行政许可,“零关税”进境商品的经营资格,不限制企业类型,允许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商及港澳台投资企业参与。日用消费品免税店应严格落实海关监管要求,开店前期投入成本高于同类普通商店,需要引进有实力、有经验的企业参与经营,才能更好地让岛内居民享受政策红利,因此从经营年限、经营面积、经营业绩等方面合理设置条件,同时要求企业应具备稳定的“零关税”进境商品采购渠道。为保障企业诚信、合规经营,企业具有完备的章程和健全的财务、溯源、数据安全、内部审计、风险防控等管理制度,以及良好的经营信用。
陆维介绍,下一步,海南将根据政策实施情况,及时总结评估成效,逐步扩大布局范围,直到岛内各市县全覆盖。
2月5日,财政部联合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6〕6号),该通知规定,对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在指定经营场所购买的进境商品,在免税额度和商品清单范围内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以及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其中,岛内居民包括持有海南省身份证、海南省居住证或海南省社保卡的中国公民,在海南省工作生活并持有居留证件的境外人员。免税额度为每人每年1万元人民币,不限购买次数。
根据上述通知,免税商品目录有202种,涵盖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吃的方面,有榴莲、樱桃、虾这些进口水果和海鲜;用的方面,有护发烫发产品、洗发水、牙膏;还有宝妈们最关心的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儿服装、玩具、文具、婴儿车。
此次政策的出台有利于降低海南居民生活成本。业内人士以婴儿奶粉为例称,进口奶粉综合税率约15%-20%,1万元额度可节省税费约1500-2000元/年。总体而言,进口日用品价格较岛外市场低8%-20%。
上述通知发布后,海南第一时间公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岛内居民消费“零关税”进境商品经营主体及免税店管理办法(试行)》(下称“《管理办法》”),为政策快速落地实施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目前,海南正在按照《管理办法》快速推进经营资格许可及免税店布局与设立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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