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里不少地方都有这样的情况,征地批文早就下来,土地名义上归了国家,却荒着好几年,草长得比人高,农民看着心疼又纳闷,这样的地还能种回去吗?答案是能,而且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规,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如果征地批文下来满一年,土地没动工但还能耕种,原承包耕地的村民或者村集体有权直接恢复耕种,这是法定权利。要是土地闲置超过一年仍未动工,用地单位得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最关键的是,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土地,经原批准机关批准,县级以上政府可以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如果土地原来是村集体的,必须交还村集体恢复耕种。
不过不同类型的闲置地处理方式略有不同。比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房地产开发的闲置土地,得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处理: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可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两年未动工,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导致迟延的除外。
如果土地闲置导致农民权益受损,比如农作物收益减少等,农民有权依法要求合理补偿。补偿一般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通常是耕地被征收前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农民可以先和征收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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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遇到征而未用的情况该如何处理?首先得收集证据,比如征地公告、土地现状照片、相关文件等材料,证明土地被征收且长期闲置的事实。接着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对闲置土地进行调查处理。如果相关部门不作为,或者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如果征收前期工作没完成,比如没和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没及时支付补偿款,导致项目搁置、土地闲置,这种情况下农民也可以要求复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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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农民觉得,土地被征收后就和自己没关系了,但法律给出了明确保障:征而不用的地,不是只能眼睁睁看着荒着,只要符合条件,农民有权恢复耕种,也能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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