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道路交通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梧州公安交警始终以“零容忍”态度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然而,仍有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漠视法规,无证驾驶、酒后上路甚至驾驶报废车辆,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近期,梧州公安交警在日常勤务与专项整治中连续查处多起典型违法案例,现予以曝光,以警醒广大驾驶人自觉守法、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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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026年2月1日晚,梧州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长洲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被拦停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已达到酒驾标准。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合并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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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
近日,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村道执行勤务时,核查发现周某某驾驶号牌为桂J3M****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周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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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同日,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辖区村道执行勤务时,核查发现周某某驾驶号牌为桂J7K7****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时,存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驾驶报废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周某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作出处罚,包括行政拘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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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驾驶报废车辆等行为,均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梧州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路面巡查与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道路秩序与公众安全。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牢固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持证上路、安全出行”的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切勿以身试法,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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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黎永森 梁永坚
编 辑:石桂晖
校 对:梁颖睿
文 字:张议文、麦 蕾、莫芝兰
素材来源:梧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长洲大队、苍梧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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