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将至,为切实维护辖区企业合法权益,筑牢营商环境安全屏障,1月下旬,南昌县八一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以“经济纠纷”为幌子的恶意拖欠货款案,为江西钢俱全钢铁有限公司全额追回拖欠货款1.5万元,获得企业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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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7日,江西钢俱全钢铁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急匆匆来到八一派出所求助,称该公司于1月21日向马某、张某军供应了一批价值1.5万元的钢材,但货款迟迟未结清。企业多次主动沟通追讨,却遭遇二人相互推诿:马某声称货物实际购买人为张某军,已全额交付其处置;张某军则反向辩解,称该批钢材是马某用于抵押所欠债务的“抵债品”,自己并非实际买受人,双方各执一词,导致货款追讨陷入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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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求助后,值班民警迅速介入调查。在联系马某时,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处于失联状态;值班民警转而与张某军沟通,对方态度蛮横强硬,不仅坚称此事属于经济纠纷,而且声称公安机关无权管辖,明确拒绝前往派出所配合协调。民警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判断此事背后或另有隐情,未被表面的“纠纷假象”误导,随即启动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调取交易记录、核实货物运输轨迹、走访相关证人等多维度排查,民警逐步还原了事件真相:马某系钢管经销商,张某军为货车司机,此前马某拖欠张某军数万元运费无力偿还。二人竟恶意串通,由马某以自身名义向江西钢俱全钢铁有限公司订购1.5万元钢材,再由张某军以货车司机身份前往厂区装货,随后将货物擅自拖走变卖,以此抵消马某所欠运费,变相将债务转移给供货企业。
1月29日,在掌握二人合谋的关键证据后,民警再次联系张某军,明确告知其行为已涉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若拒不配合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面对确凿证据,张某军的强硬态度瞬间瓦解,当即主动前往派出所配合处理。民警对其恶意串通、侵害企业财产权益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阐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及后果。张某军最终认识到自身错误,当场向民警表示悔改,并全额支付了1.5万元拖欠货款,同时向江西钢俱全钢铁有限公司诚恳道歉。
2月2日,钢俱全钢铁有限公司负责人专程来到八一派出所,将一面印有“护企安商为民挽损”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对派出所快速响应、公正执法、高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的务实作风表达了衷心感谢。
据了解,经济纠纷与涉企侵权案件在客观表现上往往存在相似性,核心区别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八一派出所始终坚持“涉企案件快办、企业诉求快应”原则,精准甄别案件性质,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实际行动构建良好的营商安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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