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根据《山东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经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调查核实,并报东昌府区委政法委同意,拟确认林连根及时扑灭火势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事迹材料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月9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人的见义勇为行为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形式向东昌府区委政法委、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办公室反映。
电子邮箱:dcfqzfwjcshzlk@lc.shandong.cn
联系电话:0635-8419782
附件:林连根见义勇为事迹
东昌府区见义勇为协会
2026年2月5日
林连根见义勇为事迹
林连根,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聊城新奥燃气有限公司维修员。
2025年12月25日下午5:30左右,林连根在星光房产7号楼附近进行燃气户内维修工作时,发现楼栋前,一名孩童在污水井旁燃放鞭炮,引燃井内易燃物,火势瞬间迅猛蔓延。当时小区内人员稀少,无人相助,孩子面对突发火情惊慌失措,甚至试图用脚踩灭火苗,可火势愈发猛烈,林连根立刻飞身下车,冲向小区门岗取来灭火器,边大声呼喊“孩子,离火远点”劝退孩童,边操作灭火器:选准上风口,对准火源根部精准喷射,短短十几秒便成功遏制火势,彻底消除了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消除后,林连根第一时间查看孩子是否受伤,确认孩子没什么大碍,让孩子回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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