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中被盗
她第一时间发微信联系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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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不知,手机那头安慰她的闺蜜
正是两次潜入她家行窃的窃贼
近日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公安局
破获一起令人唏嘘的入室盗窃案
嫌疑人正是受害人的闺蜜彭某
12月12日晚
文星街道居民黄某报警称
家中保险柜里
存放的数十万元现金及一只黄金手镯被盗
接城关派出所通报后
刑侦大队迅速开展侦查
因案发现场位于老旧居民区
公共视频条件有限
侦破工作面临挑战
在岳阳市局支队支援下
市、县侦查人员全力投入
对片区内的所有监控摄像仪
进行海量调阅与分析
并围绕受害人社会关系展开细致摸排
经连续三天走访
警方获得关键线索
最终锁定嫌疑人为受害人的闺蜜彭某
12月17日9时许
经蹲守布控
民警在广东省珠海市将彭某抓获
彭某对其实施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并在其经营的店铺内追回赃款3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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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查明
彭某因了解闺蜜黄某家中保险柜
存放有大量现金
利用交往间隙窥知其家中房门密码
并在交谈中套话得知其保险柜钥匙存放处
遂产生行窃之念
2025年9月底
彭某趁黄某家人外出之际
潜入其家中
盗走卧室内存放的黄金手镯及部分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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尝到甜头后
彭某准备再次下手
12月上旬
彭某为支走黄某
以委托黄某帮忙运送物品至为由
掌握黄某外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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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1日
通过乘坐高铁、的士
从珠海直接赶到湘阴黄某家中
再次进入黄某家中实施盗窃
盗走现金数十万元
为躲避侦查
其在盗窃后全副武装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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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制造不在场证明
作案期间她通过微信向黄某
发送了显示本人在澳门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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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彭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逮捕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法律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案是典型的“熟人作案”,利用信任实施犯罪,防范此类风险尤其重要:
强化物理防范:检查并加固门窗锁具。离家或夜间休息时,务必反锁门窗。
妥善保管财物:家中避免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应分散置于隐蔽处或存入银行保险箱。
警惕信息泄露:切勿向他人透露家庭详细情况、生活规律、大额财物存放信息等。即使是亲友,对过度打探财产细节的行为也应保持警惕。
正确处理案发:一旦发现被盗,第一时间报警(110),并尽可能保护现场,不要随意翻动。
来源:湘阴公安
一审:刘双昀
二审:曾雨田
三审:戴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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