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
属于国家特许经营的危险物品
非法运输、储存及买卖烟花爆竹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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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
为坚决遏制烟花爆竹领域安全事故
临泉公安以“零容忍” 态度
全面部署、全链打击
近日依法查处三起
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案例1:
2026年1月20日,韦寨派出所在于庙村一辆厢式货车内查获各类烟花爆竹18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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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车厢内违规存储大量烟花爆竹。
陈某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已被临泉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案例2:
2026年1月28日,田桥派出所民警联合街道办工作人员检查中发现东王庄一民宅内存在异常情况,随即上前查看,现场查获大量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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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违法行为人张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租赁的民宅内违规存储大量烟花爆竹。
张某因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目前已被临泉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烟花爆竹的危险存在于
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
多个相关环节
春节临近
任何单位或个人
不得非法销售、运输、储存
请大家自觉遵守
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来源:临泉公安值班编辑:张胜泽责任编辑:韦韧审核:程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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