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明确的停建通知,为何拦不住609.17平方米的4层违建拔地而起?多次为保护集体土地上访的举报村民,为何在村民代表选举中政审不合格,而违建主导者的妻子却能顺利当选?在浙江省永康市石柱镇池宅村石锦自然村,这起横跨数月的违法建设与资格审核争议,不仅让举报村民的权益维护之路充满波折,更戳中了公众对基层治理公平性的敏感神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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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图片,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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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图片,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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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图片,当事人提供)
违建风波:停建通知沦为“一纸空文”
2024年10月起,浙江中优工贸有限公司在石柱镇池宅村黄毛山地块的厂房北侧启动违规建设。该公司法人卢某鹏系村民卢某沿与池某燕之子,实际施工主导者为卢某沿。在未取得规划部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他擅自搭建钢架及红砖结构建筑,占地面积达609.17平方米,规划为4层,与原有厂房高度持平。
2024年12月3日,石柱镇行政单位及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单位石柱所先后发现该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制止并下发停建通知书,要求企业停工并完善审批手续。但涉事企业无视监管,反而加快施工,最终将4层钢架建筑全部建成,形成既成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当地村民举报该违法建设,永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正式受理。经核查,该单位确认该建筑虽基本位于企业用地红线范围内,但未办理规划用地手续,属典型违法建设。依据相关规定,该单位于2025年2月27日将案件线索移交石柱镇行政单位处置,然而后续具体处置措施与时限并未明确。
资格争议:举报者受限与违建者家属当选的鲜明反差
举报违法建设期间,这位村民自身遭遇了村民代表资格审核难题。2025年村代表选举时,曾因保护集体土地流失而上访的他,政审未获通过。石柱镇行政单位答复称,该村民于2024年6月24日越级走访浙江省信访单位,且有多次越级上访记录,镇行政单位依规作出审核不予通过的决定。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违法建设主导者卢某沿的妻子池某燕,在同期村民代表选举中顺利通过政审并当选。这一结果引发该村民强烈质疑:卢某沿主导的违法建设尚未整改,违反“公示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不宜参加选举”的要求,其妻子为何能通过政审?石柱镇副镇长陈某荣“池某燕政审无问题”的表态,更让当地村民深感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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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事项答复函,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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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事项答复函,当事人提供)
据了解,卢某沿与池某燕已于2008年与儿子卢某鹏分家立户。石柱镇行政单位称,工业用地违法建设责任追究当事人及其配偶,经联审未发现池某燕存在不适宜录用为村民代表的情况。但这一解释未能打消疑问:家庭成员存在严重未整改违法建设时,其亲属的代表资格审核是否应更审慎,以维护选举严肃性与公正性?
治理困境:公众诉求与基层治理的待解难题
该村民的核心诉求清晰合理:一是要求依法处置浙江中优工贸有限公司的违法建设,维护城乡规划秩序;二是明确村民代表资格审核的公平性与透明度,质疑审核标准执行的一致性。但权益维护过程中,他面临多重困境:作为个体,面对企业权益维护力量薄弱;案件移交镇行政单位后,处置进程缺乏公开反馈机制,陷入被动等待;自身因上访被否决资格与违建者家属顺利当选的反差,更让他深感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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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息,当事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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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信息,当事人提供)
这起事件并非单纯的个体纠纷,更触及基层治理中的普遍性命题。部分企业“以建代批”的侥幸心理,反映出市场秩序与规划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停建通知未能有效制止违法建设,暴露出基层行政执法的执行力与威慑力不足;部门间案件线索移交后,如何避免处置流程“空转”、实现闭环管理,考验着行政体系的协同效能;村民代表资格审核中的争议,则关乎选举公平性的维护。
截至目前,浙江中优工贸有限公司的违法建设仍未获得实质性处置,举报村民的疑问也未得到完全令人信服的答复。公众期待石柱镇行政单位尽快明确违法建设的处置方案与时限,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希望相关部门公开村民代表资格审核的具体标准与流程,保障选举工作的公平公正,回应村民的合理关切。这场关乎公平正义与基层治理效能的博弈,仍在等待一个负责任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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