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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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降至30%!我省下调公寓、商铺等商业用房首付款比例
本报讯(记者任国省)继商品住宅首付比例下调之后,商业用房的购房首付比例也随之下调。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发布消息,明确自2026年2月4日起,河北省14个城市(地区)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要求,中国人民银行河北省分行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北监管局根据城市政府调控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原则,指导河北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委员会对河北省14个城市(地区)的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作出调整。其中,全省商业用房(含商住两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辖区商业银行可在全省最低首付款比例30%的基础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结合自身经营状况、客户风险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每笔商业用房购房贷款的具体首付款比例。
商业用房是指专门用于商业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类型,包括商铺、公寓、写字楼、商场、酒店等多种类型房地产产品。此前,商业用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50%,商住两用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5%,此次将首付款比例统一下调至30%,直接降低了购买商业用房的门槛,是支持推动商办房地产市场去库存,助力经济发展的具体举措之一。同时,也让更多潜在投资者关注商业地产,引导资源向更有效率的领域和项目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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