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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还没亮就到学校跟班管理,结果摔伤了,工伤认定居然不通过——‘不是工作时间,不算!’”
近日,一位教师的评论区留言引发了教育圈的共鸣与愤慨。在这段充满无奈的文字背后,是一个普遍存在却被长期忽视的问题:教师,尤其是班主任的工作时间边界到底在哪里?
无光的早晨与被模糊的界限
当城市还在沉睡,路灯下匆匆赶往学校的班主任身影,已经成为许多校园的常态。他们的“工作时间”从何时开始?从第一堂课?从打卡时间?还是从踏出家门那一刻?
这位老师的遭遇并非个例。在许多学校,班主任被期望在早自习前到校管理,晚自习后离校,周末组织活动,节假日带队家访——这些“非工作时间”的付出,往往被视为“职业奉献”,一旦发生意外,却难以得到制度保障。
“上面的意思,不是工作时间,不算!”这句冰冷的结论,暴露了制度与现实的脱节。教师的“工作时间”在制度条文上是清晰的,但在教育实践中却是模糊的、被无限延长的。
晚自习不算,周末不算,教师的付出算什么?
“晚自习不算,周末不算,因为那是法定休息日?哈哈,班主任真是没事找事啊!”
这段苦涩的自嘲,道出了多少班主任的心声。按照现行规定,工作日的常规教学时间之外,教师额外承担的管理工作往往处于灰色地带。当教育部门强调“课后服务”“家校共育”的同时,却未能为这些额外工作提供相应的保障机制。
我们不得不问:是谁让班主任起早贪黑?是学生需求?是家长期待?是学校要求?还是整个教育系统对教师“无私奉献”的惯性依赖?
从个体遭遇到制度反思
这位老师受伤后的无助感——“被别人骂活该,没法子!”——反映的不仅仅是个体权益的缺失,更是教师职业尊严面临的挑战。
当教师的付出被视作理所当然,当他们的额外劳动被排除在保障体系之外,我们失去的不仅是对教师的公平对待,更是教育本身的温度。
教育需要奉献,但奉献不应以牺牲教师基本权益为代价。我们需要明确的不仅是工作时间的边界,更是对教师劳动价值的制度性认可。
改变,从看见开始
这位教师的留言之所以引发共鸣,是因为它触动了教育系统中长期存在的痛点。每一次转发,每一条评论,都是对改变的一次呼唤。
我们呼吁:
- 明确教师工作时间边界,将必要的早到晚退纳入工时计算
- 完善工伤认定标准,承认教师在履行教育职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
- 建立合理的超时工作补偿机制
- 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氛围,认可教师的专业劳动
教育不是无限责任的奉献,教师也不是永不疲倦的超人。他们需要的不仅是赞美,更是实实在在的保障与尊重。
这位凌晨到校摔伤的班主任,他的遭遇不应成为又一起被沉默的“常态”。今天,我们为一位老师发声;明天,我们才能为整个教师群体争取应有的尊严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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