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从未见过的脸,一笔毫不知情的债务,已困扰了郑州市民时仁义(化名)超两年。而这一切的源头是一份来自河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郑州农商行二七支行(下称“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二七支行”)的《共同还款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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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二七支行营业厅
时仁义回忆,2021年底,在朋友李某的店铺里,他仅在李某提供的电子设备链接中稀里糊涂地输入了自己的姓名,从未面谈、面签,从未向任何金融机构提供身份证件、财产证明等必要材料。然而,2023年12月,他接到银行工作人员电话,被告知自己已成为一笔30万元贷款的“共同还款人”,且贷款利息已逾期一年多。
在他的再三交涉下,银行工作人员向他提供了一份《共同还款承诺书》。这份将他卷入债务漩涡的承诺书,包含多达16项条款。其中“手机验证码通过即视为本人操作”“无条件不可撤销”等内容,被法律人士称为“典型的不公平格式条款”。
帮忙“担保”变“共同还款”,关键信息被隐瞒
2021年12月,李某以“为自己贷款帮忙担保”为由,请求时仁义协助。时仁义强调,李某始终没让他看链接的具体内容,更未说明这是《共同还款承诺》而非一般担保。操作后,李某告知“因借款人资格问题,贷款未获批”。银行自始至终没有联系过时仁义,他信以为真,以为此事已了结。
直至2023年底银行催收电话的到来,他才得知贷款早已发放,自己从“担保人”变成了“共同还款人”,同时,借款人变成了滑某,而时仁义与滑某素未谋面。“我完全不了解情况,没进行过面签、面谈,没提供过任何资料,也没收到过银行的任何核实或确认信息。”时仁义表示。
银行审查程序遭质疑,“三查”制度失守
事件暴露出银行在贷款流程关键环节可能存在的严重疏漏。
首先,贷前调查被指形同虚设。时仁义没有申请,银行根本就没和他联系,更别说让他提供任何还款资质证明。据时仁义事后了解,借款人滑某无固定职业与收入来源,而李某存在多笔债务逾期、房产断供等征信问题。另一位共同还款人李某父亲,是年过六旬的普通农民。时仁义质疑,银行可能在未对借款人及共同还款人财务状况、还款能力进行实质性核查的情况下发放贷款,违背了审慎经营原则。
其次,贷款审查与合同签署程序涉嫌违规。时仁义表示,自己被列为“共同还款人”的全过程,没有任何银行工作人员与他联系,他从未进行面签,未见过纸质合同,更未被告知贷款金额、期限及风险等关键信息。银行在未履行基本身份核实、真实意思表示确认及风险告知义务的情况下完成操作,程序合规性存疑。
再者,贷后管理严重缺失。贷款合同约定用途为消费,事后时仁义了解得知,上述资金实际被李某挪用于投入沙场经营,银行对此未进行有效监控。
当被问及共同还款人资格审查标准时,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二七支行信贷员对时仁义称:“不需要审查,任何人都行,只要银行同意。”该信贷员同时表示,每笔贷款需经5级审批,“不符合条件不可能贷下来”。两种说法相互矛盾,令人生疑。
《承诺书》充斥“霸王条款”,法律效力存疑
时仁义事后获取的《共同还款承诺书》显示,其中多项条款被法律专家质疑为不公平的格式条款。
河南吉克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坤指出,该《共同还款承诺书》多项条款存在法律瑕疵,可能过度限制共同还款人权利或加重其责任,具体如下:
第5条规定银行与借款人变更合同“无需另行征得本人同意”,但共同还款人仍需承担责任,涉嫌通过格式条款不合理地排除共同还款人对合同重大变更的知情同意权,其公平性及效力存疑;第6条要求即使主合同无效,共同还款人仍须承担连带责任,与《民法典》关于合同无效后法律责任承担的一般原则存在冲突,该义务设定的合法性可能受到司法审查;第7条“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表述,意图排除共同还款人在受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情形下的法定合同撤销权,该排除可能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最受争议的是第9条:将“手机验证码通过即视为本人操作”,并规定“任何情况下”均由本人担责,不合理地免除了银行对交易操作的身份识别与安全审核义务。在发生盗用、诈骗等非本人过错情形时,该条款可能因显失公平或违反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而无法被直接适用。
投诉之路与行业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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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材料和银监局回复的内容
2026年1月22日,时仁义就此事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投诉。当日,河南农商银行郑州二七支行信贷员立即联系他,称投诉“没有用,改变不了你是共同还款人的法律关系”。1月28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短信回复称,已将“消费纠纷事项”转送银行处理,对“违规放贷”问题未作提及。至今,银行尚未向时仁义出示贷款相关的全套合规审查资料。
根据《个人贷款管理办法》等明文规定,银行等金融机构涉嫌贷款调查、审查未尽职,未按规定建立、执行贷款面谈、借款合同面签制度,发放不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等行为,金融监管机构应当介入调查并进行处罚。
梳理公开报道发现,河南农商银行系统(多由农信社改制而来)曾发生多起疑似利用特殊人群身份违规办理贷款的案例,如智障人士“被贷款”或“被担保”等。这些事件共同指向贷款审批核心环节的风险管控问题。
2010年、2012年,河南南阳唐河县农商行,一名智障者两年内两次“被担保”贷款共10万元,且两笔不良贷款过期多年;2018年,洛阳伊川农商行,一名享受低保的智障人士,名下突然出现36万元贷款,导致其低保面临取消;2019年,一位“从1数到10都困难”的低保户智障老人,被诱骗签名贷款15万元,钱被他人取走。老人反被洛阳嵩县农商行起诉,低保被冻结;2023年,郑州农商行违规转贷丑闻发酵,郑州育人教育集团员工“被贷款”负债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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