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乡检察:刑事和解化矛盾,护企安商有温度
1月29日,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企职务侵占案件时,并未“一诉了之”,而是积极推动刑事和解,促成犯罪嫌疑人全额退赔并获得谅解,最终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此举既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保障其正常经营,又给犯罪嫌疑人改过自新的机会,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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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员工侵占致企业受损
2022年9月至2023年5月,田某在湘乡市某网吧担任收银员,利用职务便利,通过瞒报、虚报营业收入的方式,将网吧营业款9.3万元非法占为己有,给企业造成实际经营困难。
检察履职:在依法办案中寻求最优解
2025年12月,该案被移送至湘乡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田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定性无异议。然而,在清晰的事实与法律定性面前,“是否直接起诉”成为了一个需要审慎权衡的难题。检察官并未就案办案,而是主动听取被害企业意见,网吧负责人明确表示希望尽快挽回损失,减轻诉累,以便专注经营。对此,检察官将化解矛盾、挽回损失作为重要考量,在自愿合法基础上,积极搭建沟通平台,组织双方进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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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对田某进行严肃的释法说理,使其深刻认识行为危害,并告知积极退赔、争取谅解可依法从宽处理。同时,向企业说明刑事和解程序与法律后果。经过多次商议,在承办检察官的见证下,田某自愿全额退赔侵占款项及相应损失,网吧负责人也当场出具了书面谅解书。1月29日,湘乡市检察院召开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依法对田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我们不仅要依法办案,更要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承办检察官表示,“本案通过刑事和解,既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也体现了对情节轻微犯罪者的教育挽救,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下一步,湘乡市检察院将继续依法妥善办理涉企案件,积极运用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湘乡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湘乡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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