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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的是昨天晚上的事。
我在小区散步,发现一个熟悉的物业保安骑电动摩托车经过,我和他打了个招呼,他也和我致意。
我太太经常说我和这个小区里的物业保安、清洁工最好,甚至个个都熟悉。她是笑话我的朋友圈层次低,顺便笑话我这个人不怎么样。但我却把这当作表扬,因为我确实和每一个保安和物业人员都比较熟悉,而且我见到他们会主动打招呼,我认为他们值得我尊重,我这样做也是对的。
圣西门说:如果法国没有了 100 位哲学家、科学家、经济学家、教育家、作家和工程师,那么法国就会成为一具僵尸;如果没了100 个王公贵族、主教、将军、省长和财主,那么对法国影响不大。
如果小区没有了物业,会是怎么样,我想不言自明。
2
骑着电动车的保安和我打过招呼,我发现他仍然骑得不紧不慢,我误以为他要陪我说话。
我说,你快忙吧,我没事闲着散步呢!
他朝我呶了嘴,我顺着他的方向望去,原来在我左前方有个男子在贴着路边走。
我问,怎么了。
他说,贴小广告的。
我想到门口、电梯间以及公共场所随处可见的“牛皮癣”,感到很生气,“年纪轻轻的,干点啥不好,怎么干这些损人的事”。
他说,是啊,挺讨厌的。
我问,那怎么处理?
他说,我把他赶出去,让他到别的小区去。
我都被他逗笑了,别的小区也不能贴这些垃圾。
他说,那我就管不到了。
哎,你看,连一个物业小区的保安都知道有管辖范围,怎么有些行政机关、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还犯这种低级错误。
3
于是,我和他慢慢聊着,前面那个男子低着头,快步走。
终于,到了东二门,保安开门,那个男子走了出去。
我也就继续走我的路。
想了想这事,说来还值得研究一下。
4
2002年1月14日人民法院报《现在开庭》专栏,就曾经刊登过我写的《擅自在他人院墙上喷涂广告应负侵权之责》一文。
最高人民法院法学研究所的杨洪逵先生进行了点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院墙除了其固有的“屏障、划分区域范围”的实用功能外,在法律上亦可被认定为建筑物或附属主体建筑的附属建筑物,而属不动产或不动产的组成部分。不动产作为所有权的客体,应由其所有权人或者合法占有人享有和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的权利。墙(包括院墙)的外墙面,特别是处于优越的地理位置且其视觉感官空间良好的外墙面,具有相应的商业利用价值,如本案这种在院墙上喷涂广告的商业利用价值,使其具有了新的使用价值和收益价值,依物权原则,凡物能够产生的用益物权的所有可能有的形式,应属所有权中的使用权的内容,为其所有权人或者合法占有人专有。因此,凡未经所有权人或者合法占有人同意而擅自利用物的使用功能的,就为对所有权人或者合法占有人使用权的侵犯,为侵害物权的行为。本案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在原告的院墙外墙面上喷涂广告,就应是侵害原告对其院墙商业利用的使用权的侵犯。
另从物权的静态意义来看,物权人亦对其物享有保持原状及外观原貌不被破坏的权利。被告在原告的院墙上喷涂广告,即破坏了原告院墙的原状及外观原貌(平面几何意义),也仍属对原告物权的侵害。
由于使用权主要在交易领域即商业利用中凸现其价值,故对使用权的侵害的民事责任,就是对其商业利用价值的赔偿,一般以市场上同种类的有偿使用的通常价格来计算受害人的损失,由侵权行为人予以赔偿。对物的原状及外观原貌的侵害,属对物本身的损害,其民事责任方式应为除去侵害(包括停止侵害)和恢复原状。本案调解结果,被告承担的仅是对物的损害的民事责任,在解释上只能认为原告放弃了追究被告对其使用权的损害赔偿的请求。
5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
(二)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刻画或者未经批准张挂、张贴宣传品等的;
6
张贴“小广告”是否构成刑事责任,需根据其内容、目的及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
可能构成刑事责任的情形:
传播违法信息,为犯罪活动“引流”:若小广告内容涉及色情、赌博、诈骗等违法信息,并以此诱导他人点击链接、扫描二维码,进而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则可能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若小广告内容为“代开发票”、“代办证件”等,且行为人实际从事伪造、买卖发票或证件的活动,则可能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故意毁坏财物:理论上,若张贴小广告的行为导致公共或私人财物(如建筑物、设施)遭受严重物理性毁损,使其部分或全部丧失使用价值,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但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认为张贴行为本身不构成“损毁”,除非有证据证明造成了明确的、可量化的财产损失。
7
法律规定比较明确,相信也没有几个人相信这些小广告,那为何小区里处处都见这些垃圾,又是何人在张贴,又是谁在委托张贴,他们的目的到底是什么?真的能赚到钱吗?
我不知道答案。
2026年2月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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