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贾汪区G310潘安湖路段实行交通限制的通告
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提高通行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有关规定,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局、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决定:
自2026年2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对贾汪区G310潘安湖路段(G206与G310韩元交叉口至G310与高新路交叉口)实行交通限制,每日5: 00 至22: 00,禁止重型、中型货运机动车及专项作业车(黄牌)通行(每日22: 00 至次日5: 00允许通行);允许部分中型厢式货车及全封闭货车在贾汪区G310潘安湖路段通行,部分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是指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及全封闭货车(不含危险物品运输车);道路养护、维修、保洁和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工程救险车、应急救援车及运输鲜活农副产品的车辆不受上述限制;其他确需在以上路段通行的车辆,可在手机下载交管12123APP 办理相关通行手续。
本通告自 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徐州市贾汪区交通运输局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徐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徐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2026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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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徐州交警
徐州广电编辑 | 李勇良
一审 | 蒋莉
二审 | 朱宸昕
三审 | 张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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