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宁融媒】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然而,仍有个别企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近期,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县城管局亮出执法“利剑”,对一起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案件实施“一案双罚”。涉事企业广东永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同一项目连续触碰两条安全“红线”,被处以罚款合计高达11万元,相关负责人亦被追责。
此次被查处的项目是永振公司承建的广东优农舍建筑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2025年8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执法人员在建筑领域“拉网式”安全排查中发现,该项目施工现场问题突出,安全隐患触目惊心——施工现场的物料提升机,在未经验收合格、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如同一颗“不定时炸弹”;用于高空转运物料的落地式卸料平台,其搭设未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属于典型的“无图施工”、冒险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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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案情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完成初步核查后,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永振公司完成工程整改,并依法将案件移送县城管局。经调查取证、听取陈述申辩等法定程序,近日县城管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1.针对物料提升机违规问题,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永振公司罚款1万元;对公司主管人员冯某、直接责任人员梁某各罚款1000元。
2.针对卸料平台无专项方案问题,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对永振公司开出10万元大额罚单;同时对冯某、梁某再次各处罚款1000元。
“我们坚决落实‘一案双罚’机制,既要罚违法企业,也要问责具体责任人,让安全管理失责者真正付出代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此次严厉查处,是广宁县持续深化安全生产监管、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的有力体现。接下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继续以“铁面、铁腕、铁规”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聚焦危大工程、高处作业等重点环节,做到隐患早发现、问题快处置、违法严惩处,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年关将至。安全防范工作不容丝毫松懈。广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郑重提醒全县所有在建项目、施工及监理单位:安全生产没有“差不多”,只有“零隐患”;没有“下不为例”,只有“令行禁止”!尤其是在危大工程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等关键环节,必须做到全过程严管、全链条可控,确保万无一失。任何简化流程、规避监管、忽视风险的行为,都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编辑:张美琦
一审:黄家桓
二审:苏荣昌
三审: 骆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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