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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禁城)
道光二年,京师,初夏日。
晨光微露,正红旗副护军参领巴兰泰像往常一样出门买菜。
正红旗副护军参领,这是正四品的武职,又是京官,那身份就很可以了。
虽然只是买菜,但是巴兰泰也是穿一身官服,步履稳重,很气派。
巴兰泰买菜,路过旗兵克明额的家门口,他听到克明额家里吵吵嚷嚷,动静不小,他就探头往里瞅,瞅半天什么也没有,一转头,克明额已经提着一柄腰刀劈头砍来,巴兰泰没有防备,更来不及躲闪反抗,是狠狠的就挨了一刀。
锋利的刀刃瞬间划破了巴兰泰的双手,鲜血飞溅,剧痛几乎让巴兰泰晕厥过去,但他毕竟是当兵的,练过武,求生的本能驱使他死死的抓住刀身,然后他是扯着嗓子大喊,呼喊声终于惊动了左邻右舍,几个邻居跑了出来,七手八脚,这才把克明额按倒在地,给控制住了。
克明额被衙门带走,巴兰泰则被送回家中养伤,回去的时候,双手深可见骨的伤口还在汩汩冒血,没过几天时间,巴兰泰就死了。
史料中关于这块没有详细记载,推测应该是没有做好消毒工作,感染而死,当然也有可能是破伤风,那就不得而知了。
克明额是个普通的旗兵,巴兰泰是副护军参领,虽然说两个人都是正红旗,住在一片居民区,但是两个人的身份可以说是云泥之别,一个是大头兵,一个是中高层的领导,住的很近,但他们的命运离的很远,基本不会相交。
巴兰泰是高级军官,正四品啊,您想想,他生活是很好的,住的地方是独门独院,还有仆役伺候,出门一般都是骑马,而克明额只不过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大清兵丁罢了。
虽然身份有别,但是两个人其实平时还是很和睦的。
巴兰泰平时见到克明额,总是点头示意,克明额见到巴兰泰,也是笑呵呵的打招呼,就是那种很普通的邻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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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害而死 巴兰泰)
最重要的是,两个人也只是名义上的上下级关系,根本就不在一个办公室里上班,巴兰泰属于护军营,专门负责保护皇帝的安全,而克明额则属于骁骑营,主要负责京师驻防和机动作战,可以说除了见面打个招呼之外,平时没有任何交集,既无新仇,也无旧怨,怎么莫名其妙的,这克明额二话不说,一言不发,就把人家巴兰泰给弄死了呢?
主要这还是当街行凶,众目睽睽之下,你把巴兰泰杀了,你肯定也活不成了。
奇怪,的确很奇怪,这种没有任何动机的杀人案件就够奇怪了,衙门把克明额逮捕之后,克明额的反应就更奇怪了。
克明额两眼发直,说近来这两天啊,自己的身上总是有一股很奇怪的油烟味,焚香沐浴,洗澡搓泥,怎么弄也去不掉,自己怀疑是邻居巴兰泰作弄自己,所以对巴兰泰有了敌意。
克明额还交代,平时巴兰泰还经常拿着一个锤子要打自己,自己出于自保,这才把巴兰泰杀死。
其实这个案子在现代人看来很简单,克明额这是出现了明显的幻嗅和被迫害妄想症,说大白话这个人脑子不好,有病了。
但是,案发是在大清道光年间,没有精神疾病这个概念,那么当时的官员是如何审理这类案件的呢?
很有意思,他们有一套非常完整的程序。
首先,他们要确定,克明额是真疯还是装疯。
所以他们走访了克明额的亲戚朋友,叔叔啊,堂弟啊,家族的族长啊,甚至是死者巴兰泰的妻子,这么一圈问话下来,发现两个人之间真的没有矛盾,别说矛盾了,甚至连交集也罕有。
在没有监控录像,没有指纹的时代,人际关系网络无疑是最可靠的侦查线索。
包括克明额的叔叔也说,自己这个侄子啊,命苦,半年前就得了痰热病,精神不正常,疯疯癫癫的。
据调查,克明额跟他叔叔同住一处,他叔叔说最近这几个月克明额就有点行为不正常,说话也是颠三倒四,但是自己也没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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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官员)
办案的官员听完之后很生气,说你早就发现他不正常了,你就应该控制住他,给他请郎中诊治,你还放任他自由活动,结果杀伤人命,你有很大的罪过。
结果这位叔叔被拉出来打了八十大板以做惩戒。
最后刑部请来了郎中给克明额做诊断,郎中望闻问切,认定克明额患上了痰迷之症。
什么叫痰迷之症呢?有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我们上学的时候都学过《范进中举》那篇文章,老儒生范进生活落魄,人人欺负,考科举考了一辈子也没有取得功名,晚年时来运转终于考中举人,他欢喜过度,一时发狂,开始胡言乱语,大喊大叫,谁也不认识了,大家说这是发疯了,叫痰给迷住了,所以大家赶紧叫来平时范进最怕的岳父,打了他一巴掌,把 他的痰给打了出来,他登时就好了。
今天的我们知道,精神疾病的发生,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多种多样到甚至很难有一套成规律,成体系的标准,作者本人就接触过一些精神病人,他们的家属告诉我,全国各地的大医院都跑了,各种各样的检查也做了,任何器官都没毛病,任何指标也都正常,从报告上来看根本就没病,可这个人就是犯了“病”,疯了。
古人就比较简单了,对于发疯的人,统一视为痰迷心窍,人为什么会精神失常?因为痰涌上来了,为什么老岳父打了范进一顿就能把范进打好?因为把痰给打出来了,或者是痰化开了。
想一想,其实在这类案件中,医生给出的判断是很重要的,在本案中郎中给克明额诊断了一个痰迷之症,但是这位郎中的存在感很低,档案中没有记载他的名字,也没有记录当时的医案,说白了他的判断,他诊断出的病情也不重要。
似乎这个郎中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让办案的官员认定克明额的确是疯病的这个说法,更有说服力。
清代的法律中,对一个人是否是疯子,还有一个非常精妙也非常有张力的判断,那就是意。
是的,就是意。
《驳案成编二册》:耳目所不及,思虑所不到,初无害人之意,而偶致杀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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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下命案 克明额)
什么意思呢?就是朝廷认为,作案人在作案时,他有没有正常的思维,他有没有正常的思考,这是一个很大的判断依据,但是问题来了,克明额在挥刀砍向巴兰泰的时候,他有没有思考,有没有思维,这谁能说的清楚?于是朝廷官员根据这个意研究出了另外一套判定的标准,那就是如果作案人可以清晰的回忆并且叙述出自己作案的过程,那么他就是有“意”,如果他叙述不了,或许在叙述回忆的时候支离破碎,不完整,那么就说明他无“意”。
只能说尽量严谨,但实在无法完全严谨,因为就本案来说,有意无意,克明额也完全可以伪装。
其实克明额到底病没病,在当时来说不好判断,但是衙门更倾向于,他的确是有病。
因为相对来说,这个案件的性质还是太敏感了,这是一个普
通的旗兵,杀了一个高级军官。
在清代,八旗不仅仅是军事组织,更是王朝统治的基石,如果认定克明额没病,是故意杀人,哪怕只是私怨,是个人恩怨,但众口难说,一旦案件变成故意行凶杀人,那么传扬出去,很容易就会被搞成是士兵对长官的仇恨,再上纲上线一点,直接变成阶级矛盾了,成政治问题了。
所以,将一个政治问题转化为个人的医疗问题,这是很有必要的,这只不过是一个不幸生病的人杀害了另外一个同样不幸的人。
在一个没有精神病学诊断标准的时代,人们如何试图理解,界定并处置那些荒诞不近情理的人和事件呢?
克明额最后的处罚是,永远锁锢,永远监禁,但这个不是针对他犯下的罪行的处罚,而是为了防止他再无缘无故的伤害别人...
参考资料:
《清实录》
《清史稿》
《刑案汇编》
徐琳.清朝服制命案中的司法衡平探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
王慧.清代死刑制度与实践中的慎刑理念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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