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232线(原省道东夏线)灵石县城过境段(核桃洼隧道)改线工程项目特许经营者招标二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介休市。
2.1.2建设内容和规模:
(1)建设内容:本项目工程建设范围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收费站、养护工区、隧道管理站、环境保护等分项工程和附属工程等。
(2)建设规模:本项目省道232线(原省道东夏线)灵石县城过境段(核桃洼隧道)改线工程起点位于灵石县静升镇志家庄村北侧,与省道 232 互通连接,经灵石核桃洼设 2440m 长隧道/1 座,终点在介休市义棠镇田村西南与拟建的国道 108(K764+278 处)设置互通连接,主线全长11.935km,其中:灵石县境内长 11.43km,介休市境内长 0.505km。另设连接线长 4.988km。本项目不涉及旧路利用。项目主线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 80km/h,路基宽度 22.5m,汽车荷载等级公路-Ⅰ级;连接线按双向二车道三级公路建设,设计速度 40km/h,路基宽度 8.5m。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执行。
全线共新建桥梁1777.5m/4 座(不含互通),涵洞共 17 道(不含互通)。长隧道 2440m/1 座;互通式立体交叉2 处,平面交叉 3 处,天桥4 处,设置隧道管理站1处,收费站1处,养护工区1处。连接线涵洞15道,平面交叉5处。
(3)运营内容:项目公司运营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①运营养护管理。包括本项目运营维护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路线交叉、交通工程、收费站、养护工区、隧道管理站、环境保护等分项工程和附属工程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维养工作。本项目运营范围内的收费站、养护工区、隧道管理站等的运营管理工作。
②收费管理与服务。包括车辆通行费、广告经营收入、服务设施经营收入等的征收与管理;同时,项目公司应按照项目实施机构要求向相关机构提供本项目及沿线设施的使用权。
③协助交通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负责项目交通管理工作,项目公司应协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派驻机构完成交通管理任务。
④应急管理。项目公司应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建立相应的应急预案和保障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报实施机构备案,并按要求定期进行应急预案演练,项目公司应保障服务的稳定和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并保证出现突发事件时其应急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如发生突发事件或敏感事件,项目公司应及时通报实施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救援,尽快恢复正常;在事故影响期间,项目公司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4)服务范围
中选特许经营者与政府出资人代表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政府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管理、维护、移交等工作。
项目建设期间,由项目公司负责建设本项目。
项目运营期间,运营养护管理工作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的标准和规范,对运营内容进行日常检查、日常保养、大修等,保证公路及沿线各项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并正常有序运营,为通行车辆、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特许经营项目特许经营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以良好的运营和养护状态将收费公路新机制建设项目及其附属设施、相关资料等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5)特许经营者项目周期各环节责任
项目准备阶段,特许经营者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特许经营者履约担保,依法组建项目公司并派驻符合条件的相关人员,同时应对政府方开展的前期工作和各项合同予以认可。监督勘察设计工作进度和质量,确保设计方案满足规范要求和实际需求,并及时完成报批手续。协助项目公司完成征地拆迁、施工场地准备、临时设施建设等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项目建设阶段,按照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比例和时间表,向项目公司提供必要的资本金出资。协助项目公司制定融资方案,确保项目所需全部融资资金按时到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债券发行等,并监控资金使用情况。督促项目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特许经营协议,实施严格的施工管理和质量控制,确保工程按计划安全、高效推进。
项目运营和移交阶段,特许经营者应督促项目公司履行特许经营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1.3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暂定特许经营期限为408个月(即34年)。
建设期(含准备期、建设工期):暂定4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交工日止,其中包括前期准备阶段1年(自特许经营协议签订日起至项目开工日止)和建设工期 3 年(自项目开工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
运营期(含收费期):自交工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上限360个月(即30年),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本项目的收费期最终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期限为准。
2.1.4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148922.1381 万元,其中静态总投资为 142769.3072万元,建设期利息为 6152.8309 万元,资金构成为:
①项目资本金:项目资本金比例拟定为项目总投资的 20%,为29784.4276 万元,其中政府方资本金出资 2446 万元(占资本金的8.21%),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最终以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核定资金规模为准;特许经营者出资 27338.4276 万元(占资本金的 91.79%),资金来源为特许经营者自有资金。
②项目融资:剩余资金由特许经营者投融资共计 119137.7104 万元,占总投资的 80%。
项目资本金以外资金的筹集全部由中选特许经营者负责协助项目公司完成。如交通运输领域专项资金未达到预测值,不足部分由依法选定的特许经营者进行承担
中标信息
第1名:
联合体牵头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山西路桥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第2名: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第3名:广西路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来源:山西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