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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退休人员想靠自己再缴15年社保,领两份养老金?这事儿听起来很美,但现实狠狠打脸。
最近,广西一起真实案例上了热搜,当事人杨小丽(化名)就是这么想的。
她原本是小学职工,2005年起就在老家按机关事业单位标准领退休金,钱由财政全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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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开始,她又以灵活就业身份,在另一个城市A市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一交就是15年多。
到2024年底,她满心欢喜去申请第二份养老金,结果社保中心直接拒绝,只退了她个人账户里的5万多元。
更让她崩溃的是,她要求退回全部缴费8.4万元,也被明确拒绝——理由是:政策不允许。
这事闹上法院,一审、二审全败诉。法官说得明白:你已经享受机关养老待遇,就不能再领企业职工养老金。
哪怕你自己掏钱、没单位参与、跨地区参保,也不行。
因为国家规定得很清楚:一个人只能享有一种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不能“脚踩两条船”。
很多人以为,机关退休金是财政发的,自己再交一份企业社保,属于“额外投资”,应该能多拿一份。
但法律不这么看。两种制度都属于国家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本质是互斥的,不是商业保险那种“多买多得”。
你交的钱,一部分进了统筹账户,一部分进个人账户。只有个人账户部分能退,统筹部分一分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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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社保系统现在虽未全国实时联网,但不代表你可以钻空子。一旦被发现重复领取,不仅追回,还可能被罚。
这个案子释放了一个强烈信号:别指望靠信息差“薅”国家养老金的羊毛。
过去有些地方审核不严,确实有人侥幸同时参保,但随着全国统筹加速,这种操作越来越难。
更重要的是,养老金制度的核心是“保基本”,不是致富工具。它的设计初衷是防止老年贫困,不是让人躺赚。
杨小丽的遭遇看似委屈——毕竟钱是自己一分一分交的。但制度公平性必须优先于个体预期。
如果允许双领,那对只交一份、收入更低的普通职工来说,就是巨大不公。
所以,政策堵死这条路,其实是维护更大范围的公平。
也有人问:那我机关退休后,能不能转成企业职工身份继续交?答案还是不行。
因为你一旦开始领取机关事业养老金,就视为已进入退休状态,不再具备“在职参保”资格。
灵活就业参保的前提是“未在用人单位参保且未领取养老金”,你不符合。
说白了,退休就是退休,不能一边领着退休金,一边假装自己还在“工作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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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也提醒各地社保机构:未来要加强对参保人身份的核查,避免类似长期误缴的情况。
虽然法院认定A市社保中心当年无法跨地区筛查,不算过错,但技术条件正在改善。
全国社保信息系统逐步打通后,重复参保将无处遁形。
对普通人来说,最该记住的一点是:千万别听信“多交多得、双份领取”的谣言。
网上有些自媒体鼓吹“聪明人都在悄悄操作”,实则是在误导。真去试,最后钱打了水漂,还白忙十几年。
养老金的事,从来不是“谁交得多谁拿得多”那么简单,而是严格按制度分类、身份界定。
机关、企业、城乡居民三类养老保险,只能选其一,退休时锁定身份,不可叠加。
如果你已经退休,就安心领你的那份;如果还没退休,务必确认自己只在一个体系内参保。
别贪心,也别投机。养老保障是国家给的安全网,不是套利工具。
杨小丽的故事,就是一个活生生的教训:看似精明的“双重保险”,实则是竹篮打水。
法院的判决,不仅是对她个人诉求的否定,更是对整个社会传递一个清晰规则——养老金,一人一份,天经地义。
别再幻想“双份退休金”了。踏实规划,合法参保,才是晚年安稳的正道。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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