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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射洪一事业编考生成绩第一,被卫健局判定不合格”一事又有了新进展。但有些出人意料的是,事件当事人税女士疑似“出局”。
2026年1月16日,四川省射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公告显示,在射洪市此次医疗岗位事业编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第二的考生邓某成为唯一递补进入体检名单的人员。
该公告中的附件文档显示,递补进入体检的考生邓某的岗位编码,与事件当事人税女士报考的岗位的编码一致,均为208003066109。这意味着,因为成绩被判定为不合格,税女士与该岗位无缘。
而在此前的2025年11月21日,通过“问政四川”平台,税女士曾向四川省遂宁市市长王忠诚留言求助。现在看来,当初的留言求助并没有解决她心中渴盼解决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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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时,税女士的成绩之所以被判定为不合格,是因为射洪市卫健局认为其存在“学历套读”“中专与成人大专学历时间重叠”等行为。
换句话说就是,射洪市卫健局经调查认为,税女士在报考川北医学院时,正在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针灸学院中专就读,与成人高校招考简章内的报考条件相违背。因此,给出了“考察结论不合格”。
但是,当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却在一份证明材料中,给出了与射洪市卫健局相反的结论,称“该考生符合当年全国成人高校报考条件”。这份证明材料落款日期为2025年9月24日,并且加盖有射洪市教育考试院、射洪市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红色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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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有意思了,就税女士是否符合成人高考报名条件,射洪市卫健局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结论正好相反,到底该相信谁?不过,从法律效力来讲,在学历认证结论方面,后者显然更具有优先级和权威性。
而且,在进行学历审核时,射洪市卫健局需要重点调查的应该是考试成绩、入学资格、学历证书等是否存在造假。如果没有发现任何造假行为,审核就应该通过,而不能因为其他原因判定考生的考试成绩不合格。
可以说,“学历套读”是特殊历史时期,相关制度不完善的产物,但是由此而造成的政策“打架”,后果不应该殃及考生。至少在这一事件中,税女士不存在主观过错,也没有违法违规行为,参与人才选拔的权利应当获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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