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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据路透社报道,美国华盛顿西区联邦法院对外披露:亚马逊同意支付3.09亿美元,拟了结一宗关于“退货退款”的全国性消费者集体诉讼。原告指控的不是假货、也不是假一赔十,而是——按平台规则退货,却没拿到该有的退款,甚至还被反向扣钱。
根据诉讼指控,亚马逊的“提前退款政策”允许用户在将商品投递至指定退货点后提前获得退款,但如果退货最终未送回仓库,亚马逊会重新扣除等额款项。原告代表的是自2017年9月以来的大量美国消费者——他们共同的经历是:按照亚马逊页面提示操作退货,却没有拿回自己应得的退款,或者被平台再次扣款。诉状指出,亚马逊的做法表面上是防范退货欺诈,但在物流环节出现问题时,守法消费者也可能被误伤。
从公开文件看,原告诉求大致集中在三类场景:
按时退货,但退款没到帐:用户在规定期限内把货退回去了,系统显示“退货完成”,但银行账上就是没有退款。
先退了钱,又被平台“反向扣回去”:部分用户先收到了退款,过了一段时间又被亚马逊扣同样金额,理由模糊或缺乏事前明确告知。
系统判定“退货异常”,直接拒付:系统无法验证退回的是不是原商品、是否超期等,于是自动不给退款,但用户并没有被清晰告知判定逻辑。
在拟议和解中,亚马逊坚持“不承认有任何违法或不当行为”,但承认内部排查发现,确实存在少量订单出现“退款指令发出但资金未实际退回”“系统判断错误导致退款未触发”的情况。
而且,这一次的和解结构,远不是一个“3.09亿美元”的简单数字,而是一个组合包:
3.09亿美元现金和解金:用于补偿被错误拒付或被错误重扣的用户。
超6亿美元个案退款:在调查和谈判过程,亚马逊已经为受影响消费者启动了大规模的单笔退款。
约3.6亿美元级别“非现金救济”:如系统重构、流程优化、文案修改、风控算法调整等,原告律师按成本与长期效应估算了一个对消费者的价值。
整体算下来,原告团队对外宣称这是一个“总价值超10亿美元”的消费者救济方案。目前,这份和解仍需联邦法官最终批准。
把这起案子放回时间轴看,它并不是“凭空出现的一次事故”。就在一年多前,亚马逊刚刚和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达成一份约25亿美元的和解:原因是被指控在Prime会员上使用“暗黑模式”——用复杂界面诱导订阅、故意把“取消入口”设计得非常隐蔽,让用户“容易开通、难以退出”。
这起集体诉讼和解再一次提醒行业:大型电商平台在追求运营效率和防范风险的同时,必须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亚马逊此次虽未承认违法,但通过支付巨额补偿并调整系统管理,实质上彰显了监管和司法对“用户友好”原则的期待。
换言之,平台可以追求效率和增长,但前提是不能建立在“牺牲普通用户的可预期权益”之上。
未来几年,这类案例可能会越来越多——亚马逊今天交的学费,很可能就是其他平台以后的“合规教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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