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玉权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公安局道里分局太平庄派出所的民警,于2017年除夕夜在处理一起斗殴警情时,遭袭击后因公殉职,年仅38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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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7日 (除夕),曲玉权与同事李振东处理KTV斗殴警情时,遭多名违法犯罪嫌疑人袭击。曲玉权在倒地后仍试图阻止嫌疑人逃跑。他被送医后,经抢救无效牺牲。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案发次日(1月28日)全部被抓获。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6名被告人均因故意伤害罪获刑。主犯王喜海、王喜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和十二年。从犯王金兰、吴春娟、王金磊、丁景阳分别被判处六年至八年有期徒刑。
当年的判决结果曾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讨论。核心争议点在于:为何导致一名执勤警察死亡的暴力行为,最高刑期为十三年?
根据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解释,判决主要基于以下司法鉴定和认定:
1. 死因认定:法医鉴定指出,曲玉权本身患有严重的冠心病(冠状动脉左主干堵塞90%)。他的死亡符合在冠心病基础上,因“被人厮打致多处软组织损伤、剧烈活动等因素引起冠心病急性发作”。
2. 量刑考量:法院认为,被告人的殴打行为是诱发其心脏病发作的原因之一,但并非直接、唯一的致死原因。因此,将死亡后果的责任全部由被告人承担“与其罪责不相适应”,在量刑时予以了考虑。
3. 从重情节:法院同时指出,本案被害人系正在执行公务的警察,被告人的行为是对公权力的挑衅,相比针对普通民众的类似犯罪,已依法从重处罚。
曲玉权牺牲时,他的妻子是哈尔滨市第一医院的一名护士,当时也在除夕夜值班抢救病人。他们育有一个当时年仅3岁的女儿。
牺牲当天,曲玉权发出的最后一条朋友圈是“值班中”,配图是妻子发给他的一个微信红包。他的牺牲,是公安队伍“时时有流血、天天有牺牲”真实写照的一个缩影。
曲玉权的案件,促使社会更深入地思考如何从法律和社会层面,更好地保障执法者的安全与尊严。
九年了,一直无法忘却,却又无能为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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