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山西太原市国资委就太原酒厂董事长荣某锋涉嫌殴打他人进行了通报,经初步核查,荣某锋确因企业货款纠纷与他人发生冲突,期间存在殴打他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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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打的是山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法人张先生。2025年12月21日,荣某锋酒后带十余人至张先生公司,在停车场用拳头殴打其头部致倒地,持续约3分钟。张先生经诊断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
据张先生称,他所在的公司从2022年起与太原酒厂合作,负责经销该酒厂生产的酒类产品。2025年6月,荣某锋口头通知不让他们干了,张先生就要求酒厂退还之前的货款。他被打伤的前一天,他曾前往太原酒厂想讨要被拖欠的80万货款,并警告将向上级部门投诉。
张先生住院次日收到80万元货款,但荣某锋未道歉或赔偿财物损失(如被砸车辆)。今年1月,当地警方依法对荣某锋处以行政拘留3日、罚款300元的处罚。
太原酒厂是太原唯一中华老字号白酒酿造国有企业,拥有“晋泉礼祐”“晋泉陈韵” “晋泉1号” “晋泉红高粱“ “晋泉高粱白”等名牌产品。
太原酒厂销售负责人称,张先生被取消经销权的原因是“他以前到处串货”,违反了厂商合作条款,也因此,酒厂并未兑付“80万元返利”。
山西省太原市国资委发布通报称,依据相关规定,已对涉事企业负责人荣某锋停职、严肃追责问责;责成驻委纪检监察组会同公安部门开展专项调查;派出工作组进驻企业,协助稳定生产经营秩序。
来源:布谷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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