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案件聚焦》1月26日报道,近日,上海市民全女士向媒体反映,她在委托一家律师事务所处理家庭事务过程中,遭遇高额律师费退费困难。
对此全女士直呼:“真的刷新认知!我原来以为律师都是正义象征,没想到和强盗一样!”相关合同内容及服务性质已引发法律界人士质疑。
据全女士介绍,其儿子在去年赴澳洲读研前,结识了一位号称是“白富美” 的女生,两人迅速坠入爱河。可仅仅两个月后,儿子就告诉全女士,女友家遭遇变故,需要30万元还债。
敏锐的全女士察觉到儿子可能被骗,拒绝了儿子的请求。然而,儿子情绪激动,表示将通过打工筹钱,甚至提出退学回国工作的打算。全女士情急之下在网上联系了位于上海南京西路的“申沪律师事务所”,寻求专业帮助。
该律所向全女士表示,可立即启动“法律专项服务”,派律师前往澳洲,联系澳洲学校、当地警方,协助其儿子继续完成学业并处理感情纠纷。全女士随后与律所签订合同,支付律师费18万元(不含律师赴澳差旅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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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合同签署次日,全女士的儿子已自行乘机返回上海。此后,全女士带律师前往机场试图劝说无果。几天后她得知,儿子在回国前已在澳洲办理退学手续,并已与女友同居。
在“保学业”和“劝分手”两项核心目标均未实现的情况下,全女士找到律所要求退费。但律所表示,合同中明确约定“律师费不退”,更离谱的是,若客户单方面解除合同,还需额外支付30%的违约金。经多次协商,律所表示最多只能退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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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女士认为,律所实际仅提供了机场接机、一次派出所调解、发送劝说短信及调取女方户籍资料等服务,收费明显过高。
目前全女士仍拒绝接受该退费方案,并已经向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
专家评论
针对该事件,律师张玉霞表示,所谓“劝分手”“保学业”并非法律服务范畴。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孙煜华认为,该合同本质上不属于合法的律师服务合同,双方存在“通谋虚伪表示”。
张玉霞律师也指出,一般而言在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客户提出解约,律所应当按律师的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所谓“签了合同就不退费”的条款,是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
不仅如此,合同中“客户自行协商、调解、和解的,律师费不退,客户还需需付 30% 违约金”的条款,也侵犯了当事人的法定权益、违反了律师服务收费规定:“律师不能利用专业优势剥夺客户的和解、调解的权利。”
上海财经大学民法学教授叶名怡表示,现在一些不正规网推所的所谓律师甚至没有职业资格,非常不专业,对整个律师行业带来了很多冲击和干扰,有关部门应当积极行动起来,对这样的律所以及所谓的律师进行查处和取缔。
综合:案件聚焦、看看新闻、新闻坊
来源: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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