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融
苏轼说:“圣人之道,自本而观之,则皆出于人情。”其弟苏辙也说:“六经之道,惟其近于人情,是以久传而不废。”这与俗语所说的“不识字,不要紧;不识人,不可行”和《论语》所说的“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印证了同样的人生哲理。
孔子说:“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儒学之道,就是仁。仁者就是周公制定的礼乐;礼者所以分别不同人等上下长幼尊卑的等级;乐者所以和合不同人等上下长幼尊卑的秩序——这便构成人情的基本准则,而它的具体实施,则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从自己身边的人际关系做起。作为人生的本质,任何个人都是社会关系总和中的一分子,而所谓人际关系,就是与人相处,不仅与志同道合的人相处,更与不同层次的人相处。而所谓“人情”,便是人与人,尤其是与不同层次的人日常相处的情商。曾子说:“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忠”,就是要对别人好;“恕”,就是要原谅别人对自己的不好。只要不违反社会法纪、公序良俗,我不可看不惯任何人,包括看不惯自己的人。所谓“君子成人之美”而“不言人之不善”“言人之不善,其如后患何”是也。
《孟子》中反复讲到:“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即便如此,仍“有人于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于禽兽又何难焉?”
在非原则的问题上,如果因为别人看不惯我、指责我而坚持“原则”与之争辩,那么,不仅是非越辩越糊涂,而且,事情会越闹越大到不可收拾。如李贽的为人处世,“尊己卑人”“其与人也好求其过而不悦其所长,其恶人也既绝其人又终身欲害其人”,无事生非,强词夺理,得理不饶人,自然到处树敌,连他的朋友见了他,也避之唯恐不及。
不通成人之美、与人为善的人情者,除李贽那样的极端之外,更多的表现为一肚皮学问却不识世俗人事的“书呆子”。比如乾嘉学派的许多专家,埋头书斋,皓首穷经,“学问”大得不得了,人情则近乎不通,甚至于亲友间的庆贺哀吊也一概视作“俗事”而摒绝!曾国藩“尝怪国朝大儒如戴东原、钱辛楣、段懋堂、王怀祖诸老,其小学训诂实能超越近古,直逼汉唐,而文章不能追寻古人深处……颇觉不解”。文章者,所以发抒性情,乾嘉学人不通人情如此,又怎么写得出感动人心的好文章呢?至于他们高大上的“学问”,因为“终日不出于轩序”“至弃百事不关于心”而徒“勉焉以模言语”,于真正的学问,实在也是欧阳修所说的“愈力愈勤而愈不至”的。对于这类不通人情的“学问”,我们“惜行捶楚,所以处于清高,盖护其短也”,这正反映了人情要求我们对不通人情的人和事也要讲人情的道理。但这样岂不成了乡愿?并不是的。因为,人情的成人之美是有原则的,即前面所讲的社会法纪、公序良俗;而乡愿的好好先生则是没有原则的。《论语·阳货》以“乡愿,德之贼也”。并不是因为它与德相反,而是因为它与德太相似了。正如“恶紫之夺朱”,并不是因为紫与朱的色彩如黑白般的截然不同,而是因为它们都倾向于红色。
此外,与不通人情有程度的不同一样,通人情也有火候的差别。《东坡志林》中讲到南朝的刘凝之、沈麟士均为人认所着屐,均随和地“予之”;后来认屐者均得其所失而送还之,刘坚辞不受,沈笑而受之——苏轼认为,“此虽小节”,却反映了人情火候上的差别,“人处世,当如麟士,不当如凝之也”。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儒家这一“天下归仁”的理想,使我想起少年时一个乡下的习俗。左邻右舍,平时难免为一些琐事磕磕碰碰而争得面红耳赤、势若水火,但任一家,偶尔因为过生日之类的“喜事”而下大肉面、包菜肉馄饨,在那饥荒的年代,那被视作难得的“美食”,则无论东家长西家短,必每家送上一碗共享,而决不关起门来吃“独食”。这,不正是“人处世,当如麟士”的“礼失而求诸野”吗?即“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的人情。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天下一切学问,皆赖通达人情才成其为真学问。
《解放日报》(2026-01-25 07版)
来源: 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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