妓女这个行当,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上千年,不是一句“低贱”就能打发的。
它嵌在社会肌理里,和律法、经济、礼教、战乱、户籍制度全都缠在一起。
说它是职业,没错;说它是灾难,也没错。
关键看站在谁的位置上看。
对那些被卖进勾栏瓦舍的女子来说,这根本不是选择,而是命。
而对官府、士绅、商人甚至某些文人来说,这又是一套运转有序的系统,有税可征、有规可循、有风月可赏。
北宋汴京的夜市灯火通明,青楼高悬红纱灯笼,李师师的名字传遍街巷,连皇帝都微服私访——这不是野史杜撰,是《东京梦华录》《宣和遗事》里白纸黑字记下的事。
但别急着浪漫化。
李师师再有名,终究是“乐籍”中人,身份在官府册子上清清楚楚,属于“贱民”,子孙不得科举,本人不得嫁良民。
她的琴艺再高,诗才再好,也逃不出这个框。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代初,全国范围开展取缔娼妓运动。
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率先行动,封闭妓院,收容妓女,组织劳动改造,提供医疗救治。
这一政策彻底终结了公开的、制度化的性交易行业。
从那以后,妓女作为合法或半合法的职业,在中国大陆消失。
这不是道德说教的结果,而是国家权力对社会结构的一次强力重构。
旧社会那种由官府默许、行会管理、税收支撑的娼妓体系,被连根拔起。
但回过头去看古代,尤其是唐宋至明清,情况完全不同。
那时的妓女,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是娱乐业的重要组成,甚至在某些场合,是文化生产的参与者。
得先分清楚,古代的“妓”和今天的“妓”不是一回事。
今天一提“妓女”,默认就是卖身的。
但古时,“妓”本义是“女乐”,指以歌舞、音乐、诗词为业的女性艺人。
唐代教坊、宋代官妓、明代乐户,很多都是技艺出众的女子。
她们未必卖身。
卖身的是“娼”,有时写作“倡”,但二字常混用。
所以严格来说,古代妓女分两类:一类是“娼妓”,以肉体交易为主;一类是“艺妓”,以才艺表演为主。
当然,界限模糊。
很多艺妓在特定情境下也会被迫或自愿发生性关系,但制度上,二者有别。
官府对这两类人的管理方式也不同。
官妓隶属乐籍,由地方官府直接控制,常用于宴饮陪侍,不得私自接客;私妓则多在民间妓院,由老鸨经营,更接近纯粹的性交易。
艺妓的培养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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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买来女孩,请师傅教琴、棋、书、画、诗词、酒令、茶道,甚至还要学应对进退之礼。
一个能登台的艺妓,往往要训练十年以上。
她们出现在士大夫的宴席上,不是为了陪睡,而是助兴。
吟一首诗,弹一曲《广陵散》,对一副工整的对联,这些才是她们的本事。
北宋词人柳永,一辈子混迹青楼,他的词之所以流传广,就是因为妓女们争相传唱。
没有这些女性作为传播媒介,他的作品可能早就湮没无闻。
南宋周密《武林旧事》记载临安名妓,个个“能文词,善谈谑,工音律”,有的还能即席赋诗。
这说明艺妓的文化素养,有时不输士人。
但别忘了,她们的自由是假的。
哪怕技艺再高,身份仍是贱籍。
想脱籍?难如登天。
除非遇到贵人赎身,或者官府特赦。
而赎身需要大笔银钱,普通妓女攒一辈子也未必够。
更别说老鸨层层盘剥,收入大头归她。
很多艺妓表面风光,实则负债累累。
所谓“自由接客”,不过是老鸨放出去的诱饵,让你以为能靠自己赚钱赎身,其实越陷越深。
年老色衰之后,才艺若不能维持,立刻失去价值。
这时候,出路就极其有限。
第一种出路,是转做老鸨。
自己开妓院,买年轻女孩来养。
这看似是“翻身”,实则是把苦难转嫁给下一代。
有些老鸨本身就是前妓女,深知其中门道,手段更狠。
她们知道怎么调教新人,怎么应付官差,怎么榨干每个姑娘的青春。
明代《醒世恒言》里就有这类人物,虽是小说,但反映现实。
清代档案里也记录过,北京八大胡同的老鸨,不少是 former 妓女出身。
她们不是不想脱离这行,而是除了这行,什么都不会。
做小生意?没本钱。
嫁人?没人要。
只能继续在这泥潭里打滚,用别人的血肉换自己的口粮。
第二种出路,是从良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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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理想的情况,但概率极低。
首先,良民家庭普遍不愿娶妓女。
礼法上,娶妓为妻是“玷污门楣”。
就算纳妾,也常遭家族反对。
其次,妓女自己也难辨真心。
多少男子嘴上说“赎你出来”,结果只是玩弄一时。
真正愿意出钱赎身、还接纳她过日子的,凤毛麟角。
明末清初的“秦淮八艳”,算是特例中的特例。
她们身处南京秦淮河畔,正值南明动荡之际,士人阶层崩塌,礼教约束松动,反而给了她们一丝缝隙。
顾横波被龚鼎孳纳为妾,龚是降清官员,后来做到礼部尚书。
顾晚年随夫在京,生活优渥,死后还以诰命夫人身份下葬。
这在正常太平年代,几乎不可能。
陈圆圆更传奇,被吴三桂赎出,成为平西王宠妾。
但她的结局并不美满。
吴三桂起兵反清,陈圆圆早已失宠,只能在王府一角建庵修行,青灯古佛终老。
史料明确记载,她“自请削发为尼”,并非被抛弃,而是主动选择远离纷争。
但这“主动”,背后是多少无奈?
马湘兰的故事更显悲凉。
她与江南才子王穉登交往多年,情谊深厚,但始终未能成婚。
王穉登家有正妻,社会地位又高,不可能娶一个妓女为妻。
马湘兰心知肚明,却仍倾尽所有支持他。
王七十岁寿辰,她带数十歌妓赴苏州祝寿,场面盛大,轰动一时。
但回金陵后不久便病逝,临终沐浴礼佛,端坐而亡。
这事见于钱谦益《列朝诗集小传》和余怀《板桥杂记》。
注意,这里没有“含泪告别”“深情凝望”之类的描写,只有动作:带人去、祝寿、回、病、沐浴、坐化。
情感藏在行为里,不必渲染。
她为什么这么做?史料未载。
我们不能说“她是为了证明自己仍有价值”或“她想最后见他一面”,那是虚构。
只能说,她做了这件事,然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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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玉京的经历也类似。
她曾与明末名士吴伟业(梅村)有情,但因战乱分离。
后来嫁给一位诸侯,生活不顺,最终在苏州出家,自号“玉京道人”。
她的出家,不是突然顿悟,而是长期压抑后的选择。
明末清初,江南士女出家者众,既有政治避祸因素,也有个人命运所迫。
卞玉京的道号,本身就带着疏离尘世的意味。
她不再用俗名,等于主动抹去过去的身份。
这种自我放逐,是许多妓女晚年仅有的尊严保留方式。
出家,确实是第三条常见出路。
寺院、道观收留无依无靠的女性,尤其年老妓女。
她们捐出积蓄,换取一口饭、一间房、一盏长明灯。
吃斋念佛,不是为了修行成佛,而是求个清净。
不再被人评头论足,不再被讨价还价,不再担心明日生计。
青灯古佛的日子清苦,但至少安稳。
陈圆圆在昆明平西王府内建“白衣庵”,自己住进去,每日诵经。
这不是传说,是地方志和清宫档案可查的。
吴三桂虽权倾西南,但对这位旧日宠妾,也只能如此安置。
既不能让她抛头露面,又不能赶她出门,建庵供养是最体面的处理方式。
但不是所有妓女都能走到这一步。
更多人,无声无息地消失了。
年老生病,被老鸨赶出妓院,流落街头,冻饿而死。
或者被转卖给乡下鳏夫、地痞流氓,继续受辱。
明末张岱《陶庵梦忆》提到,南京秦淮河畔,每年都有老妓投河自尽。
没人收尸,水夫捞起就埋在乱葬岗。
这种死亡,连名字都不会留下。
历史只记得李师师、顾横波、陈圆圆,因为她们和名人有关,被文人写进笔记。
但成千上万的无名妓女,连“史料未载”四个字都轮不上。
还得说说制度。
中国古代的娼妓制度,从来不是地下产业,而是半官方化的。
唐代设教坊司,管理官妓;宋代各州府有“营妓”,专供官员宴饮;明代有“乐户”,世代为妓,不得脱籍;清代虽禁止官员嫖妓,但私妓依然盛行,北京、扬州、广州都有大型妓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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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对妓院征税,发牌照,甚至调解纠纷。
这说明,统治者并不想消灭这个行业,而是将其纳入管控。
只要不闹出人命、不引发民变,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妓女的存在,满足了男性的欲望,也提供了税收和就业(虽然极其残酷),还成了文人雅集的点缀。
整个系统,环环相扣。
艺妓的“高雅”,某种程度上是士大夫的自我美化。
他们把自己塑造成风流才子,把妓女当作红颜知己,却从不考虑对方的真实处境。
柳永说“忍把浮名,换了浅斟低唱”,听起来洒脱,但他毕竟是男人,可以随时回归科举仕途。
而与他唱和的妓女,一辈子困在乐籍。
文人写诗夸她们“冰清玉洁”“才情绝代”,但真要娶回家?绝无可能。
这种双重标准,贯穿整个古代社会。
再说回“逼良为娼”。
这个词不是修辞,是现实。
灾荒、战乱、债务、拐卖,都是良家女子沦为妓女的直接原因。
清代刑科题本里,大量案件涉及人口贩卖。
人贩子专挑穷苦人家的女孩,谎称雇工、收养,转手卖入妓院。
父母哭天抢地,官府往往无力追查。
一旦入籍,几乎永无翻身之日。
有些地方甚至有“典妻”习俗,丈夫把妻子短期租给他人,所得钱财用于还债。
这种边缘状态,很容易滑向娼妓行列。
妓女的健康状况极差。
性病、流产、营养不良、精神崩溃是常态。
古代没有抗生素,一次感染就可能致命。
老鸨为了赚钱,常强迫妓女接客,不管她们是否生病。
怀孕了?打掉。
生下来?送人或溺死。
孩子是累赘,会降低接客效率。
这种对身体的极致压榨,现代人难以想象。
但当时,没人觉得不对。
妓女的身体,就是生产工具,和织布机、耕牛没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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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有没有反抗?有,但零星且无效。
个别妓女攒钱赎身,成功从良;有的联合其他妓女告发老鸨虐待;有的干脆逃跑,隐姓埋名。
但成功率极低。
户籍制度严密,逃奴、逃妓一旦被抓,惩罚严厉。
明代《大明律》规定,乐户逃亡,杖一百,仍发原籍。
清代类似。
所以多数人只能认命。
回到李师师。
她为何能见宋徽宗?因为她是“官妓”,隶属汴京教坊。
皇帝召见,是制度允许的。
宋徽宗喜欢书画音律,李师师恰好擅长,两人有共同语言。
但这不等于平等交往。
李师师再受宠,也不能进宫,不能封妃。
靖康之变后,金兵攻破汴京,李师师下落不明。
有说她自杀殉国,有说她流落江湖,也有说她被金人掳走。
正史无载,野史纷纭。
我们只能说:她消失了。
一个曾经名动天下的女子,最终连生死都成谜。
这就是妓女的命运——再耀眼,也是昙花一现。
秦淮八艳之所以被记住,是因为她们活在历史转折点。
明亡清兴,士人失节,礼教崩坏,反而让这些边缘女性有了书写空间。
余怀写《板桥杂记》,钱谦益编《列朝诗集》,都是借妓女之口,抒亡国之痛。
她们成了符号,代表那个逝去的繁华时代。
但真实的她们,恐怕只想安稳过日子。
顾横波嫁给龚鼎孳,是政治选择还是情感选择?史料未载。
我们不能断言。
只能说,她活下来了,而且活得不错。
这在当时,已是奇迹。
老鸨的角色也很复杂。
她既是压迫者,也是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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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老鸨年轻时也是妓女,被摧残后变得冷酷。
她对新来的女孩严苛,是因为自己当年也被这样对待。
这种代际传递的暴力,让整个系统自我维持。
官府打击妓院,往往只抓老鸨,却不管背后的结构性问题。
结果新老鸨很快又冒出来。
直到新中国用行政力量彻底铲除,才真正断根。
艺妓的才艺,是真的。
但别浪漫化。
她们练琴练到手指变形,背诗背到彻夜不眠,不是为了艺术,是为了生存。
一个错音,可能被客人羞辱;一句对不上,可能被老鸨鞭打。
才艺是铠甲,也是枷锁。
越是出色,越被盯得紧。
想偷懒?不行。
想改行?没门。
她们的“风雅”,是血泪堆出来的。
年老色衰后,身体机能下降,接客量减少,收入锐减。
老鸨立刻翻脸。
有的直接赶出门,有的低价转卖。
这时候,能想到的出路只有三条:做老鸨、嫁人、出家。
每一条都难。
做老鸨需要本金和人脉;嫁人需要运气和贵人;出家需要积蓄和寺庙接纳。
多数人卡在中间,无路可走。
陈圆圆建庵,是因为她有吴三桂这个靠山。
普通妓女哪有这种条件?只能去城郊小庙,扫地烧火,换口饭吃。
有的连庙都进不去,只能沿街乞讨。
明代《金瓶梅》里写过一个老妓,沦落到替人洗衣服,手指溃烂,仍被主妇嫌弃。
小说虽虚构,但细节真实。
底层妓女的晚年,就是这么惨。
艺妓和娼妓的区分,在实际操作中很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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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艺妓如果得罪了权贵,可能被强行卖身;一个娼妓如果学会弹琴,也可能升格为“清倌人”。
身份流动,取决于市场需求和老鸨策略。
但无论哪种,本质都是商品。
价格由年龄、容貌、才艺、名气决定。
市场一变,身价立跌。
官府的态度也很矛盾。
一方面,儒家礼教谴责娼妓败坏风俗;另一方面,地方财政依赖妓院税收。
清代广州十三行时期,外国商人云集,妓院是重要服务业。
官府不仅不取缔,还设“花捐”专门征税。
这种实用主义,让娼妓制度长期存在。
总结?不,不能总结。
历史不是用来总结的,是用来呈现的。
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庞大、残酷、运转千年的系统。
它吞噬女性,制造苦难,却又被社会默许甚至依赖。
新中国把它砸碎了,这是事实。
但回看古代,不能简单骂一句“封建糟粕”就完事。
要看到里面的结构、逻辑、人性、无奈。
妓女不是符号,是活生生的人。
她们唱歌、弹琴、接客、生病、老去、死去。
有的留下名字,更多无声无息。
我们能做的,不是同情,不是批判,而是如实记录——在史料允许的范围内,不添油,不加醋,不说“她一定很痛苦”,只说“她做了什么,然后怎样了”。
比如马湘兰祝寿后病逝,就写她去了、回了、病了、死了。
不写“她心碎而死”,因为史料没说。
陈圆圆建庵,就写她请求、建了、住了。
不写“她看破红尘”,因为那是我们的想象。
顾横波嫁龚鼎孳,就写她被纳为妾、随居京师、受封诰命。
不写“她终于幸福”,因为幸福无法考证。
这才是对历史的尊重。
也是对那些被遗忘女性的尊重。
她们不需要我们替她们说话,只需要我们别乱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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