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于1月21日发布《黑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品种目录(第二批)》。此次发布的品种目录涉及21家医疗机构的71个制剂品种,为缩短制剂向新药转化周期,支持全省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做出了有益的探索。
为满足全省人民群众用药需求,支持省内医疗机构开展多中心临床研究,促进制剂向新药转化,按照《黑龙江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省局会同省中医药局组织专家,基于安全、有效、无严重不良反应的原则对调出医疗机构提出的调剂品种进行比对、筛选,系统融合制剂特色优势和临床需求,在满足临床用药需求的同时,助力医疗机构在“中医药理论、人用经验和临床试验”相结合的中药注册审评证据体系下,收集更多人用经验。
下一步,省局将进一步强化制剂调剂使用政策的宣贯和指导,严格按要求做好制剂调剂使用的审批工作,同时指导医疗机构规范收集人用经验,为中药制剂向新药转化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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