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同意欺诈证据链浮现。5月龄早产儿小洛熙的离世,让医疗合规性与患者知情权成为舆论焦点。这场引发全网关注的医疗纠纷中,彻查能否绕过行医权争议?骗取手术知情同意的证据又有哪些?答案藏在事实与法律的双重拷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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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医权争议是彻查无法回避的核心。涉事主刀医生陈某贤被指从泌尿外科转岗心脏外科仅两年,缺乏对应专业经验却担任科室主任,其对小洛熙实施心脏手术的资质合规性存疑。更关键的是,《民法典》明确医疗行为需以合法行医权为前提,而该案中“骗取知情同意的行医行为”已被法律界视为潜在的“无权行医”情形。卫健委通报已确认医疗团队存在风险评估不足、操作过失等问题,若行医权本身存在瑕疵,所有诊疗行为的合法性都将被颠覆,彻查若回避这一核心,便失去了追责的根本依据。
骗取手术知情同意的证据链已逐渐成型。其一,风险告知存在明显欺诈,医生术前宣称手术为“入门级微创”“风险仅1/200”,却隐瞒了5月龄患儿房间隔缺损的高自愈可能,刻意夸大保守治疗的脑瘫风险,违背医学共识诱导家属签字。其二,关键信息刻意隐瞒,术前承诺2.5-3小时的手术耗时超7小时,二次开胸等重大变更未及时告知,家属直到术后才知晓术中存活率仅50%的真相。其三,诊断与实际病情矛盾,术前诊断的“冠状窦型房间隔缺损”在尸检中未检出,1.0cm×0.9cm的缺损大小与家属所述的0.3cm存在巨大差异,暴露术前评估的虚假性。其四,病历记录存疑,“生命体征平稳”的记录与患儿死亡时间冲突,院方曾发布又删除的情况说明,进一步佐证知情同意过程的合规性缺失。
法律早已明确,知情同意书绝非免责金牌。即便家属签了字,只要存在未说清风险、隐瞒替代方案或诊疗过错,医院仍需担责。小洛熙案的彻查,唯有直面行医权争议,厘清知情同意的欺诈事实,才能给逝去的小生命一个交代,也为医疗行业划出不可逾越的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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