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1月20日发布《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后,各大银行纷纷响应。
记者发现,截至1月22日,除了工、农、中、建、交、邮储六大国有银行外,兴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恒丰银行、海宁农商行、嘉善农商行、长兴农商行等,也纷纷发布关于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相关公告。
从各行公告来看,主要有以下内容:一是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6年底;二是取消5万元及以上消费领域限制;三是将信用卡账单分期业务纳入支持范围;四是取消单笔消费贴息金额上限500元的要求,取消每名借款人在一家经办机构可享受5万元以下累计消费贴息上限1000元的要求。
此外,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部分银行表示,为最大程度便利客户,已完成贴息申请的贷款无需重新签署贴息协议,2026年1月1日起发生的消费交易,将自动适用最新财政贴息政策。
建设银行等部分银行表示,个人消费贷款客户未能被系统自动识别的消费交易,客户可在手机银行上传发票等消费凭证申请人工识别。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还增加了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的经办机构。各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当地相关部门制定属地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将监管评级在3A及以上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外资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纳入属地贴息政策经办机构范围,扩大政策覆盖面。
招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四线城市和县域消费是我国消费市场的重要增长点。此次政策优化后,将引导和激励中小金融机构加快落实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支持居民扩大消费,提升消费意愿和消费能力。
记者注意到,上述发布相关公告的银行中就有不少县域金融机构的身影。例如,长兴农商行1月22日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海报,内容为“长兴农商银行个人消费贷款贴息政策来了”。同日,嘉善农商行、海宁农商行公告称,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贷款及信用卡账单分期客户提供财政贴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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