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贝预制菜事件以企业负责人宣告关店停业画上了一个并不圆满的句号,引发一众主流媒体热评不断。这一结局让我们再次见证了网络舆论力量的强大。如果我们再联系观察近年来一些个人和企业在网络声浪里的沉浮与挣扎,还会进一步发现,这股力量不仅强大,而且还具有双重属性:其可能是理性的分析和善意的建议,也可能是情绪的宣泄和恶意的中伤;其可以是民意表达的渠道和消费维权的利器,也可以是造假牟利的工具和不正当竞争的手段。
可以这样说,在互联网与流量经济深度融合的当下,网络舆论生态已经成为影响消费环境与营商环境乃至于社会变革的最重要的因素之一。如何营造一个理性包容的网络舆论生态,从而既有效保障广大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社会监督权,又给予企业和行业以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这是西贝预制菜事件从“一地鸡毛”中给我们留下的课题,也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破解的问题。
令人欣慰的是,主流媒体已就该问题作出了全面解答。总体意思是,网络舆论各参与主体都要负起责任。无论是当事企业、网络名人、社交平台抑或普通网民,都要秉持坦诚包容和积极向上的心态,都要将社会责任置于经济利益之上,携手共建风清气朗的网络舆论生态。不过,为了更加高效地推进清朗网络舆论生态和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我们可能还需要在制度层面上再聚焦一些重点问题。
01
能不能将治理网上虚假失实信息的重点从事中和事后移向事前?
俗话说得好,“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有不少谣言即使最后经事主千幸万苦予以澄清了,但其对于个人、企业和行业所造成的巨大损害往往已经难以挽回。网络空间不是“自由市场”,更不是法外之地,不能允许各种剧情翻转反复重演;不能允许谣言消解社会信任、阻碍经济发展。而唯有对于各种虚假失实信息做到预防在先,阻拦在前,才能从根源上减少不法损害的发生,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治理成本。在这方面,主流媒体对于新闻报道的严格调查核实机制,为我们树立了榜样。
02
个人能否在社交平台上“吐槽”商品和服务质量?
这里,需通过区分主体类型来明确边界。
对于普通网民来说,其基于切身体验对于商品和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既是公民个人参与消费社会监督的正当权利,也是企业获取市场反馈的重要渠道。当然,普通网民的“吐槽”必须坚守实事求是的底线。否则,将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当有众多普通网民不约而同反映同类问题时,企业、行业和政府有关部门就应该引起高度重视,及时介入核查,将舆论监督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动力。
对于网络名人来说,因为其拥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行为示范效应,其对于商品和服务的“吐槽”在客观上会起着消费提示和警示功能。而消费提示和警示作为一项公共职能,既能有效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因为失实误判而给企业和行业造成重大冲击。因此,法律只将这项职能赋予政府有关部门和消费者组织,要求其严格按照实体要求和程序规则开展。也因此,网络名人对于商品和服务的评价必须谨言慎行。
03
是否需要进一步充实社交平台的主体责任?
在西贝预制菜事件中,当事企业黯然退场;网络名人是赢是输,从长远看尚难定论;而广大消费者实际上也没有赢,其不仅没有弄明白预制菜的标准和利弊等核心问题,而且还失去了更多选择的余地。惟有社交平台凭借收割流量成为最大收益者。对于社交平台来说,无论谁赢谁输,其都包赚不赔;而且越是各方吵得不可开交、拼个你死我活,其越能汇聚流量、获取收益。按照权利与义务必须对等的原则,既然社交平台享受了莫大的好处,那就应该承担起更大的责任;既然社交平台作为公共讨论空间和信息传播载体,在客观上已经具备媒体属性,那就应该向主流媒体学习,建立健全涉人涉企信息调查核实机制:发现存在虚假失实内容的,坚决予以封堵;难以辨别真伪或者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转呈政府有关部门;因为审核失职而致虚假失实信息给个人和企业造成损害的,与始作俑者一起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也许,唯有通过制度安排厘清边界、夯实责任,而不是仅仅依靠个体理性回归和觉悟提高,我们才能真正构筑起风清气朗的网络舆论生态,才能实现保护消费者与保护生产力平衡兼顾、有机统一。
上海市消保基金会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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