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围绕韩国第一代国产LNG液货舱(“KC-1”)技术引起的一系列法律纠纷落下帷幕,“KC-1”技术的开发方韩国天然气公司(KOGAS)被判向船厂支付巨额赔偿金。
据朝鲜日报报道,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近日就三星重工针对KOGAS提起的诉讼作出判决,认定KOGAS负有主要责任,判令其向三星重工支付2995.97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4亿元),以赔偿因“KC-1”系统设计缺陷给船厂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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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载韩国首个国产LNG液货舱的“SK Spica”号
此次纠纷牵涉的两艘LNG运输船分别是“SK Serenity”号和“SK Spica”号。两艘船规格均为17.4万立方米,搭载韩国国产第一代LNG液货舱技术“KC-1”。三星重工与船东SK航运于2015年1月签订建造合同,并分别于2018年2月和3月交付。
但在交船后,SK航运发现两艘船出现天然气透漏、裂纹、舱体外壁出现结冰现象等缺陷,导致4次返厂维修,产生维修费用超1000亿韩元。两艘新船在2018年交付后没有完成过一次完整航线运营,并在长达6年的停航后彻底闲置。
SK航运主张,由于液货舱缺陷维修延迟,该公司已经遭受船舶贬值、停运等损害,进而在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LMAA)向三星重工提起损害赔偿诉讼。
此外,SK航运还在韩国提起诉讼案件,声称负责开发“KC-1”技术的KOGAS也应承担责任,并向其索赔1158亿韩元。从2019年开始,三星重工、SK航运和KOGAS开始就这两艘LNG运输船的缺陷问题提起多轮诉讼。


2023年12月,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以三星重工建造的LNG运输船液货舱缺陷且未在合理维修期限内完全修复为由,裁定三星重工需要支付SK航运巨额赔偿金。
2024年4月,三星重工宣布按照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的裁定,向船东支付了3964亿韩元赔偿金和276亿韩元和解金。同时,三星重工认为责任“完全在于KOGAS”,因此决定向KOGAS提起诉讼,并向其索赔,以追回向SK航运支付的赔偿金。
2026年1月16日,韩国首尔法院作出裁定,认定KOGAS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解释称:“KOGAS本应尽到注意义务,开发出能确保新型货舱具备基本安全性的无瑕疵技术,却未能履行该义务,该行为应被认定为因KOGAS过失导致的违法行为。”
不过法院同时认定三星重工也存在部分责任,最终将KOGAS的赔偿金额定为2995.97亿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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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设计缺陷的“KC-1”液货舱
据了解,“KC-1”是韩国历经10年研发出的LNG运输船液货舱技术。液货舱是LNG运输船的核心关键系统,目前被法国GTT垄断。
据韩国媒体报道,每建造一艘LNG船,韩国船厂需向GTT支付相当于船价5%的专利使用费和设计费。这大大降低了船厂的盈利水平,因此,韩国一直致力于开发国产LNG液货舱技术。
虽然第一代“KC-1”技术折戟,但韩国正在着力推进其国产第二代LNG液货舱技术“KC-2”,并将重点针对“KC-1”存在的缺陷进行改良。
2025年10月,三星重工宣布,该公司已将韩国国产LNG液货舱“KC-2C”首次搭载于7500立方米级商用LNG运输船并成功交付,该船交付后已完成从韩国统营至济州爱月LNG基地的首次LNG运输任务。
三星重工表示,下一步将在17.4万立方米级大型LNG运输船上搭载“KC-2C”液货舱,全力推动“KC-2C”技术在市场中获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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