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夏天,甘肃临夏12岁4个月的小燕,因轻信网友“去公园玩”的邀约,独自赴约后遭遇了长达三天的噩梦——先后被四名男子多次性侵。这本是一起事实清晰的侵害案件,但后续的办案过程却充满令人费解的波折,时隔四年仍让人心有郁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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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早已明确规定: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自愿,一律构成强奸罪,且要从重处罚。这是保护未成年人的铁律红线,不存在任何模糊空间。小燕案发时未满13岁,属于法律重点保护的幼女,四名男子的行为已触碰重罪条款,本应被迅速立案查处。
但让人意外的是,警方在案发后仅三天,就以“无犯罪事实发生”出具了《不予立案通知书》。要知道,小燕当时有明确的受害陈述,医院也做了相关检查,甚至警方已控制三名嫌疑人,在这些关键证据尚未充分核查的情况下,如此仓促地作出不予立案决定,实在难以服众。更离谱的是案件后续的定性反复:2022年2月,两名嫌疑人被刑拘时,涉嫌的罪名居然是“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而非强奸罪,仅仅十五天后就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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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2022年5月30日,小燕的叔叔马建强发布举报信引发媒体曝光,临夏州连夜成立联合调查组,四名嫌疑人当天就被刑拘,很快以强奸罪批准逮捕。此时,距离小燕遭遇侵害已经过去了整整10个月。同样的案件,同样的证据,为何媒体曝光前后处理速度和定性截然不同?这不禁让人疑惑:如果没有舆论监督,这起案件会不会不了了之?
检方后来解释,当初不予立案的难点是难以认定嫌疑人是否“应当知道”小燕未满14周岁。但法律明确规定,对于12至14周岁的幼女,可结合其身体发育、言谈举止等综合判断。小燕案发时刚小学毕业,身高体型、言谈举止都明显是未成年人,办案民警只要稍加核实就能确认,为何会成为立案障碍?更关键的是,警方在最初调查中存在明显疏漏:小燕反抗时造成的脚趾伤情未被重视,涉案男子的手机信息未及时提取,口供中的矛盾点也未核实,这些基础侦查工作的缺失,很难用“难点”来搪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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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四名犯罪分子最终被判处六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12名相关公职人员也受到问责,但被问责人员名单始终未公开,涉嫌渎职的办案民警也被认定“不构成犯罪”。马建强的疑问至今没有答案:“为什么10个月不立案,新闻一报道就马上立案了?”
案件的反复背后,到底是简单的履职失职,还是存在更深层的问题?法律保护幼女的红线不能因办案粗糙而失守,司法程序的公正也不能依赖舆论监督来倒逼。这起案件给社会敲响了警钟:保护未成年人,不仅需要明确的法律条款,更需要严格公正的执法司法,让每一起侵害案件都能得到及时、公正的处理,这才是对未成年人最基本的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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