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史记》孝文本纪第十(2)
【前言】以纵横家思维品历史、鉴兴衰、窥真相、明教训、通道术、论权谋、知敬畏、学古文,以飨读者,以资学识!
【史记原文第418页】上曰:“法者,治之正也,所以禁暴而率善人也。今犯法已论,而使毋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及为收帑,朕甚不取。其议之。”有司皆曰:“民不能自治,故为法以禁之。相坐坐收,所以累其心,使重犯法,所从来远矣。如故便。”上曰:“朕闻法正则民愨,罪当则民从。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吏也。
其既不能导,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于民为暴者也。何以禁之。朕未见其便,其孰计之。”有司皆曰:“陛下加大惠,德甚盛,非臣等所及也。请奉诏书,除收帑诸相坐律令。”
【白话文翻译参考】:皇帝说:“法律,是治理国家的准则,用来禁止暴力行为并引导善良的人。现在有人犯了法已经论罪,却让没有犯罪的父母、妻子、儿女和同产(指兄弟姐妹等亲属)受牵连而坐罪,还要没收他们的财产作为官府所有,我非常不赞同这种做法。你们再商议一下。”有关部门官员都说:“百姓不能自我约束,所以才制定法律来禁止他们的违法行为。相坐(即连坐)和没收财产的制度,是为了使百姓内心有所顾忌,让他们不敢轻易犯法,这种做法由来已久了。还是按照原来的规定比较好。”皇帝说:“我听说法律公正则百姓老实守法,罪罚相当则百姓服从。况且管理百姓并引导他们向善的,是官吏。
官吏如果不能正确引导百姓,又用不公正的法律来惩罚他们,这反而是对百姓有害的暴政行为。怎么能够禁止百姓犯法呢?我没看出这种做法的好处,你们再重新考虑一下。”有关部门官员都说:“陛下给予百姓极大的恩惠,德行非常高尚,这是我们这些人所比不上的。请让我们遵照您的诏书,废除连坐和没收财产等相关的法律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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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燕山斋评述】:商鞅变法之后,秦以苛法驭民耕战,经数世之功,终一统天下。及天下一统,本应去苛法,行仁政,与民休息。然则,苛法不改,驭民更甚,北逐匈奴,南并百越,筑长城,修骊山,建阿房,民不堪命,卒奋起而亡秦。
刘邦入咸阳之时,萧何独先入收秦丞相御史律令图书藏之。及汉立国,萧何主政,借鉴秦律,多所承袭。虽惩秦法严苛之弊,济之以宽仁,多有改易,然汉承秦制,沿袭必多。及至文帝即位,废连坐之法,除肉刑,施行仁政,休养生息,秦苛渐除,乃开文景之治。
余观其“法正则民愨,罪当则民从”、“牧民而导之善者,吏也。其既不能导,又以不正之法罪之,是反害于民为暴者也”之言,可谓知法、恤民之仁君也。后世之君,罕有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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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话文翻译参考】:商鞅变法之后,秦国用严苛的法律来驱使百姓从事农耕和征战,经过几代人的努力,最终统一了天下。等到统一了天下之后,本来应该废除严苛的法律,施行仁政,让百姓得到休养生息。然而,严苛的法律没有改变,对百姓的驱使更加严重,向北驱逐匈奴,向南吞并百越,修筑长城,修建骊山陵墓,建造阿房宫,百姓无法忍受这种苦难,纷纷奋起反抗,最终秦朝灭亡。
刘邦进入咸阳时,萧何独自率先进入秦宫,收集秦朝丞相和御史大夫的律令、图书并收藏起来。等到汉朝建立后,萧何主持政务,借鉴秦朝的律法,大多沿袭了下来。虽然吸取了秦朝法律严苛的教训,用宽仁来弥补,做了很多修改,但是汉朝继承秦朝的制度,沿袭的内容必然很多。等到文帝即位后,废除了连坐之法,废除了肉刑,施行仁政,让百姓休养生息,秦朝的严苛法律逐渐被废除,于是开启了文景之治的盛世。
我看他所说的“法律公正则百姓老实守法,罪罚相当则百姓服从”、“管理百姓并引导他们向善的,是官吏。官吏如果不能正确引导百姓,又用不公正的法律来惩罚他们,这反而是对百姓有害的暴政行为”这些话,可以说是懂得法律、体恤百姓的仁君啊!后世的君主,很少有人能和他相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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