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先生与征收方的谈判陷入了僵局。对方口头承诺的“优惠条件”在书面协议中不见踪影,当他据理力争时,对方却矢口否认曾作过相关承诺。赵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光顾着谈条件,却没有留下任何证据。在拆迁补偿协商中,哪些证据至关重要?又该如何有效留存?
赵先生的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谈判中,征收方一位负责人曾口头答应,除评估报告列明的补偿外,会额外给予一笔“设备搬迁奖励费”。基于此信任,赵先生在核心补偿问题上做了让步。但等到签协议时,奖励费条款却无影无踪,负责人也换了一副面孔,声称“一切以书面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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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是维权的基石。在拆迁补偿整个过程中,应着重收集和保存以下几类证据:
主体资格证据,保护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营业执照(经营性用房)等,证明自己是合法的被征收人和权利人。
财产状况证据:房屋不同角度的照片和视频,室内贵重物品、设备、存货的清单、购买发票、合同、照片视频。
征收程序证据:征收决定公告、补偿方案公告的照片或复印件;评估报告原件及送达凭证。
协商沟通证据:收到的通知、函件、补偿方案文本;自己发出的异议书、申请书等,务必保留邮寄凭证或签收记录。以及与征收工作人员面谈、电话沟通时的录音,微信短信等聊天记录。
赵先生的教训在于轻信了口头承诺。未落实到纸面的承诺,在法律上存在极大的风险。正确的做法是,当对方做出任何实质性承诺时,应立即要求其出具书面说明、补充协议条款或进行录音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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