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乡们,家里想建房改善居住,却被村干部拦着:“要拆迁了,不准建,建了就是抢建!” 更让人窝火的是,有的地方连个正式文件都没有,一句“规划拆迁”就禁建好几年,家里人口多住不下也不让建。还有人房子刚建好,就收到征收预公告,被说算抢建不给补偿。到底啥时候建房算抢建?今天全国乡村振兴调研中心就用大白话讲透,结合法规教你分清,别再被忽悠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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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标准:只有这时候建房,才算抢建
不是所有拆迁前建的房都算抢建,法律有明确界定。《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只有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之后,在征收范围内再建房、栽树的,才算抢栽抢建,这部分也不会给补偿。
而且预公告不能随便发,得符合规矩:必须明确征收范围、目的,在村里、村民小组显眼位置张贴,公示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还要拍照留证。
二、这些情况,绝不算抢建,禁止建房不合理
很多地方的禁建要求本身就不合法,这两种情况一定要认清,大胆维护建房权:
1. 无预公告就禁建:没有发布正式征收土地预公告,只凭“口头通知”“规划意向”就禁止建房,还一禁好几年,完全不合理。农民符合“一户一宅”、手续齐全的,有权申请建房,可拒绝这种无理要求。
2. 建房后才发预公告:房子已经建成,手续合规,之后才发布征收预公告的,不能随便算抢建。这时候房子属于合法建筑,拆迁时要按正常标准给补偿,少一分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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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操提醒:建房、遇拆迁这样避坑
不管是准备建房,还是遇到拆迁说房子是抢建,按这几点做,不吃亏:
1. 建房先查公告:动工前先去乡镇自然资源所问清楚,自家地块有没有纳入征收范围、有没有发布预公告,确认无征收规划再申请手续,避免后续纠纷。
2. 手续留痕要齐全:建房前按规定办宅基地批准书、规划许可,保留好申请材料、审批文件,哪怕遇到拆迁,也能证明房子合法,不怕被乱扣“抢建”帽子。
3. 遇无理禁建敢维权:没有预公告就被禁止建房的,可要求乡镇政府出具书面禁建理由,对理由不服的,向上级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维护合法建房权。
四、维权要点:被误判抢建,这样要补偿
要是房子被误判为抢建,不给补偿,别慌,按这两步维权:
1. 留好关键证据:保存房屋建设时间证明(施工记录、照片)、审批手续、预公告发布时间文件,证明房子建成在预公告之前,或无合法预公告。
2. 依法追责要补偿:先和拆迁方协商,出示证据证明房屋合法;协商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确认房屋合法,按规定给予足额补偿。
农民建房是为了安稳生活,乡村振兴更要保障农民的居住权。“抢建”的帽子不能乱扣,无公告禁建更是违法。把这些规矩记牢,该建房就建房,被误判就维权,守住自己的合法权益。你身边有没有遇到过被拦着建房的情况?欢迎在评论区聊聊,点赞收藏,转给要建房的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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