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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以其便捷、小巧灵活的特点
深受广大市民朋友的青睐
随处可见的骑行工具,给大家带来便利的同时
部分驾驶人却因为“赶时间”“贪图方便”
交通意识薄弱的情况下
忽视便利背后的隐藏“安全隐患”
因此,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牢记“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安全理念
既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也是对他人安全的守护
以下这些骑行安全误区
你们真的了解吗?
“闯红灯,一次两次没关系??”
电动自行车由于缺乏防护,形成“肉包铁”
在闯红灯时
电动自行车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行人
或其他非机动车极易发生碰撞
骑行者在事故中受伤概率极高
可能导致颅脑损伤、骨折等严重后果
甚至危及生命

佛山三水一电动车驾驶人闯过红灯之后,没想到停在路边的小车车门突然打开,他避让不及,硬生生撞了上去,当场倒地,经多日抢救无效,不幸身亡。

某路段,杨某驾驶电动车通过路口时闯红灯,与由颜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碰撞。
除此之外
部分驾驶人因为赶时间闯红灯
容易增加道路拥堵和事故风险
所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不要侥幸
我们很难担保下一次的意外什么时候发生
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
安全骑行才是王道
“赶时间了,走机动车道吧”…
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为了
图方便或路线不熟,便毅然选择进入机动车道行驶
或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
这不仅会与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形成冲突
导致事故概率大幅上升

电动自行车在快车道行驶,与轿车发生碰撞

电动自行车违规开上快速路,车辆突然撞上护栏,两人摔倒在地。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在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
要选择在非机动车道内慢速行驶
如果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
就要靠车行道右侧行驶
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当然,不少骑行者为追求速度或赶时间,超速骑行,甚至在机动车道与机动车竞速。要知道,超速会降低操控稳定性,增加制动距离,一旦遇到突发情况难以及时反应。
“前面很近,不戴头盔没问题”…
部分电动自行车骑行者认为
“距离很近,戴不戴头盔都无所谓”
“头盔只是个“形式”
或随便往头上一套未扣紧头盔都可以”
但要知道,不佩戴安全头盔或没有按规定扣好卡扣
头盔将起不到其保护作用
“戴了等于没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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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戴”头盔未系扣)骑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路口时,直接闯红灯横穿马路,结果与一小车发生碰撞。事发时,王某的头盔因未系扣而腾空飞起,王某的头部失去头盔保护,直接撞击安全岛,王某当场死亡。

蔡某骑行电动自行车在某路段向左变道时,与后方一辆小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蔡某颅脑重度受伤,在医院治疗了很长一段时间。经调查,事发时,蔡某未佩戴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所以骑行者一定要按规定戴好头盔,切勿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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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顺路的,载多两个人也可以”…
很多骑行者为了顺路
以为自己的车技成熟
就会选择“偷偷”搭载两个或两个以上朋友
电动自行车搭载超过规定人数的乘客
或装载过重、过大的物品
会影响车辆平衡和操控性能,增加事故风险


龙某驾驶电动摩托车,搭载3名乘客,与一辆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2死2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一般情况下,电动自行车只能搭载1人。在城市市区道路上,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1名身高1.2米以下的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1人。
“骑行下雨太麻烦了,加装个雨棚方便点”
为了方便
不少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直接给自己的爱车加装"雨棚"
但骑行电动自行车加装“雨棚”
不仅遮挡骑行者视线、增加电动自行车面积
而且增加骑行阻力、降低车辆稳定性
遇刮风、急转弯等情况,车身就容易发生摆动
进而引发事故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加装雨棚使用的金属支架
很容易刺伤驾驶人的身体
对驾驶人造成二次伤害!
而且给电动自行车加装雨篷、遮阳伞
是属于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事故
驾驶人也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误区
电动自行车骑行者都清楚了吗?
东莞交警提醒
骑行安全第一,请自觉遵守交规
按规定车道骑行,戴好安全头盔
不做违规反面教材
做践行文明出行行为的先锋
来源:东莞交警
编辑:香雅怡
编审:邓佩珊
出品:桥头镇融媒体中心
(上下滑动查看公益宣传海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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