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云南把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筑牢祖国西南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以点带面突破、全域协同提升,从“盆景”变成“风景”,推动全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目前,全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初步形成了点面结合、多层级、多区域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
“云南经验”走向全国
据介绍,2025年,16个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9%,居全国第一;地表水国控断面优良水体比例提升至94.1%;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达94.12%,为历史最高,已连续9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生态环境投诉量较2020年同期下降29.31%。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编著了《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理论与实践》《云南省“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践与探索》《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的理论与实践》等专著。2025年征集并印发了第一批《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共涉及13个地区,其中已命名地区有8个。
培育了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云南实践样本,如普洱市的《以司法协作为突破口,推动澜沧江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入选了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学习教材《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实践案例》;怒江州贡山县的《生态产业相融合,串起绿富同兴路》入选了生态环境部编著出版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路径与典型案例》;文山州西畴县的《“六子登科”降“石魔”实现乡村绿色发展》入围了第五届全球减贫案例征集活动最佳案例。
指导帮扶确保创建效果
据悉,2025年12月,生态环境部发布第八批示范区105个、“两山”基地91个。其中,我省西盟县、沧源县、麻栗坡县被命名为示范区,南华县、凤庆县安石村、孟连县、大理市(洱海流域)被命名为“两山”基地。两项命名总数与2023年第七批持平,是我省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以来命名数量最多的两个批次。自2017年以来,全省共被命名23个示范区、13个“两山”基地,“国字号”金字招牌达36个,总数位列全国第12、西南第2。
省生态环境厅加强对创建地区的指导帮扶,提升创建工作的科学性与针对性,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在2023年实现全省16个州(市)“国字号”命名全覆盖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团队对重点地区开展了“一对一”的现场服务,结合各地的特色亮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例如,支持孟连县探索实践全国首创的跨境“两山”合作,带动境外绿色发展;助力沧源和西盟两个佤族自治县推动生态保护与民族文化融合;指导南华县以丰富的野生菌资源为基础,开展林下资源价值转化与生物多样性保护。
为进一步规范创建程序,组织线上线下结合的创建培训,系统解读新政策新要求,就如何做好材料编制进行多次专题授课。组织编制了4套创建材料模板供各地参考使用,组织专家对各地的材料进行逐一审查,提出详细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列出问题清单督促指导修改完善。
下一步,省生态环境厅将充分发挥已命名地区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动示范创建从“盆景”变成“风景”,让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成为“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重要内涵,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记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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