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山西忻州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一起历时多年的行政纠纷案件,向朔州市政府发出限期履行的“最后通牒”,要求其尽快兑现生效判决中的相关义务,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这起案件的根源要追溯到2006年。彼时朔州市政府与溢源居公司达成换地协商,却未能按约定兑现新地承诺。2020年,溢源居公司为维护自身权益提起诉讼,忻州中院一审、山西高院二审均作出判决,判令朔州市政府履行相关义务。
2024年1月,案件正式进入执行程序。然而,在长达1年9个月的时间里,案件执行工作毫无实质进展。期间,朔州市政府曾申请将履行期限延期至2025年3月,可延期届满后,依旧未能兑现承诺。
面对这样的执行困境,忻州中院在2024年11月便发出预处罚通知,拟对朔州市市长按日处以50元罚款,并将市政府列入失信名单。2025年9月9日,忻州中院再次发函,给出明确的限期履行要求,这也被外界解读为一份“最后通牒”。
对于法院的通知,朔州市政府于9月16日回函回应,称市长及分管副市长当时正在北京参加培训,需待分管副市长培训归来后,再对案件相关事宜进行研究处理。
从法律层面来看,法院针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行政机关,依法享有多项强制执行的权力,包括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直接划拨政府账户存款、将行政机关及负责人纳入失信名单,情节严重的还可对相关责任人采取司法拘留等措施。
截至2026年1月17日,这起备受关注的行政案件仍处于协调推进阶段,暂未见到官方发布的案件执行完成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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