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说这1340亿之前,得先提到3800万美元,这个对很多人来说是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数字。因为它可放在今天这个故事里,只是一个开头。
一边,是2015年那个把钱、名望、人脉一起砸向OpenAI的马斯克;另一边,是如今估值飙到约5000亿美元的OpenAI,加上坐在背后、资金和算力双重加持的微软。
现在,马斯克翻开当年的账本,指着那笔3800万种子捐款说:这不是简单的捐款,是被欺诈后被偷走的早期价值,他要按今天的盘子,追要790亿到1340亿美元。
那这算不算老马狮子大开口?先把脉络理一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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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OpenAI以非营利机构的姿态登场,旗帜鲜明地强调面向全人类的长期利益。马斯克当时贡献了约3800万美元,占早期种子资金的六成左右,同时帮忙招人、背书、搭桥,这些在后来被他的专家团队统称为财务加非财务贡献。
几年后,转折点出现了。OpenAI搭建了营利结构,引入微软的巨额投资,形成今天这套复杂的非营利母体加营利实体的架构。随着ChatGPT横空出世,估值一路飙升到约5000亿美元,这时已经离最初那种纯公益气质很远了。
马斯克在2024年起诉OpenAI和微软,指控的核心有几条:背弃非营利初心、在他基于非营利前提做出重大贡献的情况下转向盈利、并在此基础上获取巨额不当收益。他主张的不是简单的“把我当年捐的还来”,而是典型的返还不当得利思路——让对方吐出因欺诈和结构变化而多赚到的那一大块。
这就牵出了那串吓人的数字。
根据金融经济学家C·保罗·瓦赞的分析,OpenAI一方从马斯克的贡献中获得的所谓错误收益被估算在约65.5亿到109.43亿美元区间,微软则在13.3亿到25.06亿美元之间,两者合起来就是约78.8亿到134.49亿美元。马斯克团队干脆把区间四舍五入,写成公开的790亿到1340亿美元,要求在这个区间内让两家公司“吐利”。
从投资逻辑看,这个故事并非完全离谱。早期出3800万,几年后若按一个估值5000亿美元的超级独角兽来对标,回报动辄上千倍,在风险投资圈并不算科幻。瓦赞的论证其实就是:如果当年不是以非营利的名义吸引马斯克,而是明明白白做一个要上市、要赚钱的商业项目,那么马斯克就有机会拿到相应比例的股权,如今理应分一大杯羹。
外媒统计单2025年离开OpenAI的管理层和主要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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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这个要价到底合理不合理?
从经济学叙事来看,它是“讲得通”的:小额高风险种子资金,在公司大获成功后换来巨额回报,这是创业世界的基本剧本。把马斯克看成一个被“骗成捐赠者”的早期投资人,再按今天的估值去模拟回报,得出几十倍、几百倍甚至上千倍回报,并非逻辑自相矛盾。
但从法律实践角度,再看就没那么畅快了。
第一,返还不当得利通常要建立在明确的法律关系基础之上:有欺诈行为、有依赖、有损失、有被告获得的净收益。马斯克与OpenAI当年的约定,很大程度上停留在章程、邮件沟通和口头承诺上,究竟能否被法院认定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承诺,存在很大争议。
与OpenAI在资金、算力、托管、芯片或业务上有关系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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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金额本身会影响法院和陪审团的心理预期。现代科技史上,几亿美元、几十亿美元的赔偿案比比皆是,可上百亿美元的个案已经凤毛麟角,更别说一次性跨进千亿级别。即便陪审团被马斯克的叙事打动,也极有可能在金额上大幅打折,以显示某种“理性”和可执行性。
第三,也是被告方反复强调的一点:时效问题。马斯克早在2018年就离开OpenAI,对结构变化和营利化方向多半不是完全蒙在鼓里。如果法院认定他最晚在那时已经足以意识到潜在欺诈,却等到2024年才起诉,那么很多州法下的欺诈诉讼时效都可能已经耗尽。到时就算陪审团愿意同情,他也可能在程序上被挡在门外。
那么,综合下来,那1340亿美元,他能不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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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严谨的说法是:拿足的概率极低,拿到一部分的可能性存在,完全空手而归也并非不可能。
如果马斯克在欺诈和不当得利上论证有力,且能绕开时效雷区,陪审团可能会给出一种“折中式正义”:承认他确实被误导,认可其贡献被低估,但在金额上大幅压缩,比如判决数十亿美元级别,甚至通过和解的方式在审判前收场。毕竟对OpenAI和微软而言,真正需要防守的,不只是支票上的数字,还有名誉、监管风险以及后续资本市场估值。
反过来看,如果陪审团认为当年的非营利承诺更像一种愿景而非严格法律义务,或者觉得马斯克在很长时间里默认甚至参与了结构设计,那么他的“被欺骗”叙事就会大打折扣,这时要再去主张千亿级别赔偿,就很容易被解读为借机打击竞争对手的策略,而不是纯粹的权利救济,这个就看老马的造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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