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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信用安徽”公开披露行政处罚信息,因串换诊疗项目并与医保系统进行结算、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芜湖新东方骨科医院被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3.3628万元、被处以罚款罚款5.0443万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是芜医保处字﹝2025﹞第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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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处罚信息显示,芜湖新东方骨科医院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第一款以及《安徽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七条的第二款之规定,芜湖市医疗保障局决定:
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以下处理:
1.责令退回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3.3628万元;
2.处以医疗保障基金损失金额之1.5倍罚款5.044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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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官网信息显示,芜湖新东方骨科医院始建于2001年,系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的二级骨科专科民营医院,非营利性医院。是市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新农合、工伤定点医院,先后荣获安徽省诚信民营医院、弋江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来源 | 信用安徽、芜湖新东方骨科医院官网
编辑 | 李璇 责编 | 黄澎 审核 | 刘利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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