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税务机关持续加强对居民个人境外所得纳税的宣传辅导,去年以来提醒纳税人对近三年即2022年至2024年从境外取得的收入进行自查。
这条税务提醒,看起来只是一条新闻,实质上是在敲一记很重的钟。
从现在开始,境外收入那点事,不再是少数人的灰色地带,而是摆在所有应税居民面前的一道必答题。
这里面主要涉及了四个知识点:什么叫境外所得,谁最容易中招,为什么是近3年,真不报会怎样。
每一个点,背后都是钱和安全感。
什么是“境外所得”?不是你人在哪纳税,就叫哪里所得,而是看收入从哪来。
只要你是中国税收居民,不管钱是在纽约、香港还是开曼到账,只要属于你的收入,都要合并回中国申报。
下面常见的几大类,几乎把有点海外布局的人全覆盖了。
第一类,是境外工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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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境外任职、受雇拿到的工资、奖金、补贴,哪怕公司在香港给你发的工资,再从香港卡转回内地,这一整条链路,在个税上都叫境外所得。
包括很多外派员工、驻外高管,以为境外公司发的钱和国内没关系,其实都要并入年度综合所得。
第二类,是境外投资收益。
你在美股、港股账户里拿到的股息红利,在海外债券、理财里拿到的利息,境外基金分红,甚至某些结构性产品的收益,本质上都属于境外所得。
不少人觉得在境外券商开户、在境外银行买理财“税务看不到”,但在CRS和税收大数据面前,这个想象空间已经越来越小。
第三类,是境外财产转让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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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掉海外房产的差价,转让境外公司股权的收益,处置境外期权、RSU、股权激励的行权收益,只要你是中国税收居民,都可能被纳入境外所得管理。
尤其是互联网、金融、科技企业的高管,很多股权激励在境外公司发放,这一块在近两年已经成为稽查重点。
第四类,是跨境劳务与自由职业收入。
你人在国内,给境外企业做咨询、技术服务、设计开发,收的是美金、港币、欧元,只要这笔钱是你提供服务换来的,都属于境外所得。
不少博主、程序员、设计师、交易员,是通过PayPal、Stripe、境外公司账户收款,过去觉得比较隐蔽,现在都在大数据和CRS的视野之内。
了解了上面的知识,哪些人受影响最大自然就清楚了——可以说,凡是这几年“钱和人不在一个地方”的人,都要高度警惕,但至少有五类人是明显的高风险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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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境外任职、受雇取得工资薪金的人员;
通过境外投资取得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的投资者;
转让境外房产、股权等财产取得收益的个人;
提供跨境劳务、咨询服务取得报酬的自由职业者;
企业外派员工及取得境外股权激励的高管等等。
如果你既有境外薪酬,又有境外投资,再加上一个境外账户,那基本已经站在聚光灯下。
那为什么这次的提醒,只说“近三年”,是宽限,还是伏笔?
三年,不是“只查三年”,而是对一般性失误的基本追征期,是法律给普通纳税人的一层保护。
按照税收征管法,对于因未申报或者计算错误等原因造成的不缴、少缴税款,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和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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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累计欠税在10万元以下,且属于非故意,一般也就是追最近三年。
这是一种平衡:既不放任不管,又不过度惩罚一般过失。
但一旦金额上来,规则就变了。
累计漏税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就进入“特殊情况”,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
很多人这两年收到短信,还以为只是让自查2022到2024年,其实背后真实的含义是:如果你金额不小,税务机关是可以顺藤摸到2019年,甚至配合其他违法情形,翻出更早的账目。
而如果认定存在主观逃避纳税,税款追缴本身是没有时间限制的,真正起限制作用的是刑事追诉期,即5年或10年,对应不同的数额标准。
所以,所谓“三年安全线”,从来不是保护侥幸心理的护身符,只是给一般失误留的一点缓冲带。
为什么现在突然查得这么紧?一个是全球税务透明化的浪潮。
自2017年加入CRS以来,国家借助“金税四期”系统,自动交换了海外金融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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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CRS,中国税务机关可以从上百个国家和地区,定期获取中国税收居民在境外金融账户的余额、利息、股息等关键信息。
注意,CRS不交换每一笔流水,但账户余额和年度收益,已经足够让税务局判断你有没有如实申报境外收入。
另一个是国内征管能力的升级。
金税四期叠加外汇数据、海关申报、投资备案等信息,已经能把资金流、合同流、信息流三线合一。
以前是“想查也查不到”,现在是“想装看不见都难”。
那如果真的没报,会怎么样?
第一阶段,当然是补税和滞纳金。
少缴多少,补多少,滞纳金按日加收万分之五。
拖得越久,成本越高,几年下来,滞纳金可以相当可观。
第二阶段,是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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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进行纳税申报的,税务机关在追缴税款和滞纳金的同时,可以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还伴随转移、隐匿财产,妨碍追缴,也可以在欠税额50%以上5倍以下罚款。
第三阶段,才是刑事风险。
当你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申报或干脆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且数额较大并占应纳税额10%以上,就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占比超过30%的,刑期可以上升到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等等。
从各地披露的案例看,一个共性非常明显。
主动补报的,大多停留在“补税+滞纳金”,有时甚至可以免于高额罚款。
所以,抓住这轮“自查窗口期”,赶紧把自己的境外收入账翻一遍。
有两步可以立刻开始。
第一步,先认人。
只要在中国有住所,或者无住所但一年在境内住满183天,原则上就要对全球所得向中国纳税。
第二步,再认账。
梳理2022-2024年境外收入:工资、奖金、股息利息、房产出售、跨境服务费等,通过个税APP更正或向税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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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净值人士应提前筹划资产架构,研究税收协定,调整收益结构,养成留痕申报习惯。
时代已经变了。
CRS与金税四期下,境外收入与个人信用、出行、融资紧密挂钩。
这次提醒是主动重启的机会。
现在你手里握着的,不只对账单,而是一次选择。
要么做一个轻松的合规者,要么在侥幸和恐惧之间长期煎熬。
真正聪明的人,往往都在系统的提醒阶段就解决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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