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要聊的,是《红楼梦》里最具争议的丫鬟。
说起《红楼梦》的丫鬟,你最先想到的是谁?是稳重周全的袭人,还是刚烈决绝的鸳鸯?但要论最有争议、也最让人琢磨不透的,一定是晴雯!有人说她是霁月光风的冰美人,曹雪芹把全书最浓重的赞美都给了她;也有人觉得她性子直率、棱角太锐,算不上讨喜的角色,甚至觉得她最后被撵走,和自己的性格不无关系。
八七版《红楼梦》对她性格里的棱角有所放大,也让不少观众对她产生了负面印象。如今网上也常有人把她当作职场讨论的话题,探讨她的性格在人际交往中的得失。
但宝子们有没有想过,一个被讨论了百年的丫鬟,凭什么能让曹雪芹为她写下全书最长的祭文《芙蓉女儿诔》?凭什么她的判词能被谱成脍炙人口的《晴雯歌》?又凭什么她能稳坐“金陵十二钗又副册”之首,成为所有丫鬟里的头一份?
别滑走!今天咱们就好好扒一扒晴雯的真面目,看完你会发现,原来我们都被表面的印象给骗了!我是肖遥,拆爽点、扒暗线,让名著嗨起来!
晴雯这个丫鬟的特殊之处,远超你的想象,甚至藏着《红楼梦》里最颠覆的小秘密。读懂她,你才算真正摸到了红楼的半分深意!
提到晴雯,大家的第一印象大多是“性子急、爱较真、不怎么干粗活”。怡红院里,袭人、麝月忙着打理日常琐事,她却常常要么和小丫鬟们嬉笑打闹,要么坐在一旁摆弄笔墨,连铺床叠被这种小事都懒得动手。麝月劝她搭把手,她还直言:“养你们一日,我且受用一日”。这话听着,确实带着点大小姐的娇气,不像普通丫鬟的做派。
也难怪王善宝家的会在背后告状,说她“天天打扮得像西施似的”;王夫人更是对她有偏见,一句“心比天高,身为下贱,风流灵巧招人怨”,仿佛给她的一生定了性。可宝子们细想,真的只是晴雯恃宠而骄吗?如果她只是个普通丫鬟,敢在规矩森严的贾府如此与众不同?王熙凤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府里的管家婆子个个精明,为什么偏偏对晴雯的这些“特别之处”视而不见?
答案就藏在曹雪芹笔下的一个个细节里。这些细节很多人都忽略了,甚至被后续版本删改,但只要你仔细品读原著,就能发现:晴雯的身份,从来都不是“普通丫鬟”这么简单!
第一个关键细节,就是晴雯的一双脚!咱们都知道,《红楼梦》里的女子原型多与清代贵族相关,清代贵族女子不缠足,府里的千金小姐、大丫鬟基本都是天足。可晴雯,是全书里唯一一个有缠足相关描写的丫鬟,这一点特别特殊!
原著里有个经典场景:宝玉一早进怡红院,见晴雯、麝月、芳官还没收拾妥当,其中晴雯“穿着葱绿院头小袄,红小衣,红睡鞋,披着头发骑在坠儿身上”。重点就在这“红睡鞋”上!宝子们可别以为睡鞋只是普通的拖鞋,在古代,睡鞋是缠足女子的专属用品,没缠足的人根本不会穿。而且曹雪芹在《芙蓉女儿诔》里还特意写了“捉迷屏后,莲瓣无声;斗草庭前,兰芳枉待”,“莲瓣”这两个字,正是古人形容缠足女子小脚的常用说法,这可不是随便写写,而是曹雪芹明确的暗示!
看到这里肯定有宝子疑问:买丫鬟是来干活的,小脚行动不便,谁会买这样的丫鬟?还有人说,晴雯曾爬梯子贴字儿,身法利索,不像小脚的样子!其实这些疑问,都是我们用现代眼光想当然了。
首先,缠足的程度有轻有重,并非所有缠足的女子都行动不便。骨骼清秀、缠足适度的女子,照样能身姿轻盈。其次,贾母当初从赖大家把晴雯要过来,根本就没打算让她干粗活!一个被当成“宝贝”养着的丫鬟,本就不需要做重活累活。而且在当时的部分审美里,小脚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美感,贾母第一次见尤二姐时,特意看了她的脚才夸她是“齐全孩子”,可见这种审美在当时的特定圈层里存在。这样的美感出现在一个丫鬟身上,曹雪芹的用意其实很明显。
可就是这么关键的“红睡鞋”细节,在后续的程高本里被直接删了。大概率是因为编撰者没读懂曹雪芹的用意,也不愿相信一个丫鬟能有这样的设定。但删得掉文字,删不掉曹雪芹塑造晴雯的苦心。
如果说小脚的细节还不够特别,那晴雯的第二大特殊之处,绝对让你惊讶——她养着比清代宫廷嫔妃还娇贵的三寸长指甲!
原著第51回,晴雯病了,请大夫来看病。原文描写:“这里的丫头都回避了,三四个老嬷嬷放下暖阁中的大红绣幔,晴雯从幔中伸出手来。” 要知道,这样的看病排场,都是小姐才有的待遇啊!
大夫一看到她的手,当场就误会了,直接说:“小姐的症是外感内滞”,把晴雯当成了小姐。他到底看到了什么?原文接着写:“那大夫见这只手上有两根指甲,足有两三寸长,尚有金凤仙花染得通红的痕迹。” 两三寸长的指甲,换算成现在的单位,差不多有10厘米!
宝子们想想,在清代,谁能养这么长的指甲?只有宫廷里的高级嫔妃才有这样的条件!普通嫔妃都没能力养,因为养长指甲太娇贵了:万事都要有人伺候,不能干一点粗活,每天还要专门浸泡、修理、保养,甚至需要专门的饮食调理,稍不注意就会折断。贾府里的其他丫鬟,别说养两三寸长的指甲,连留长一点都难。可晴雯不仅养了,还用金凤仙花染得通红。要知道,金凤仙花在当时是很珍贵的品种,这样的待遇,连普通贵族女子都未必能有,一个丫鬟却能享受,这难道不特殊吗?
晴雯临死前,还把这两根“葱管一般”的指甲齐根剪下,送给宝玉当念想,宝玉更是视若珍宝。
更特别的是,除了晴雯,《红楼梦》里再没有第二个丫鬟有长指甲的描写。这根本不是贾府的习俗,而是晴雯独一份的“特权”!如果说小脚还能用电“天生貌美”解释,那这长指甲,就是明晃晃的“身份不一般”的证明。一个底层丫鬟,凭什么享受连宫廷高级嫔妃都羡慕的待遇?
别急,还有第三个细节,直接打破我们对“丫鬟”的固有认知——晴雯的穿着,从来都不是丫鬟的标准工装,而是全套的小姐款式!
宝子们可能不知道,在清代,服饰是严格的等级象征。顺治九年就钦定了《服色肩舆条例》,明确规定了不同阶层的人该穿什么颜色、什么款式、什么料子的衣服。奴才的衣服要和主子区分开,绝对不能越界。贾府里的高等丫鬟,比如鸳鸯、袭人、紫鹃,都有统一的工装:青缎子掐牙背心,也就是墨绿色的无袖小马甲,穿上显得很朴素;里面的袄子也只能穿藕合色、银红色这种“间色”(也就是杂色),这是当时低阶层的标配。
可晴雯,是贾府里唯一一个不穿这种工装的丫鬟!王夫人骂她“打扮得花红柳绿”,其实不是骂她爱漂亮,而是骂她越界穿了主子才能穿的正红色、正绿色——这些颜色是当时贵族家眷的专属,丫鬟根本不能碰。而且晴雯不仅穿正色,还内外都穿长款衣服,和小姐的穿着一模一样;反观其他丫鬟,穿的都是短款工装,方便干活。
从留存的清代老照片能看出,贵族小姐的贴身丫鬟,穿着打扮都很朴素,和小姐的差距很大。可晴雯却打扮得比一般小姐还精致,王善宝家的告她“像西施”,其实不算夸张,而是原著里的真实设定。后续的影视改编里,有些版本为了突出其他角色,把本该属于晴雯的精致装扮给了别人,甚至让丫鬟的装扮超过小姐,这其实和原著设定不符。原著里这份“与众不同的精致”,从来都是晴雯独一份。
有人说,晴雯是仗着宝玉喜欢才敢这么特别。可宝子们想想,宝玉在贾府虽然受宠,但也不敢公然违背等级规矩——他连想让袭人做姨娘都要偷偷谋划,怎么可能敢让一个丫鬟穿小姐的衣服、养长指甲?真正能给晴雯这些特殊待遇的,根本不是宝玉,而是贾府里真正的掌权人。
那么问题来了:晴雯到底有着怎样的身世?她的背后,又藏着贾府的什么秘密?
我是肖遥,拆爽点、扒暗线,让名著嗨起来!咱们下次接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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