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委员会
决定在全省组织开展
春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暨春运“护航平安”行动
全面加强我省春季
尤其是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行动期间
01
各地各部门将优化交通组织,对春节元宵灯会、烟花表演等大型群众活动,强化人流、车流监测,加强交通组织管控。
02
严查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农村“两违”和高速公路占道行驶、违法停车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推进“两客一危一货”重点客货运车辆、校车、工程运输车、拖拉机等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03
加强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交通安全治理,稳妥推进实施过渡期管理的超标电动自行车淘汰注销工作。依托公安交管部门执法站、执勤点设立交通安全“马路学堂”,组织开展交通违法劝导活动。
在春运期间和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重点运输车辆通行保障,指导港口、铁路、民航等企业加强应急运力储备,聚焦热门旅游景区、商圈等重点区域,开通一批公交专线、设置一批临时停车场,严管进出城主干道、学校、医院的交通秩序。
完善警企联动、“警医保消”救援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充分利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确保交通事故伤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落实春运、春节假期和元宵节等的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引导群众强化安全出行意识。
来源:海南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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