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盘后,海正药业(600267)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
《警示函》指出,海正药业于2025年8月26日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2021至2024年期间年度报告的部分财务数据进行更正,其中涉及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以及投资收益等科目。
上述事项反映出公司此前披露的相关报告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指出,海正药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蒋国平、沈星虎,时任总裁李琰、肖卫红,时任财务总监张祯颖,董事会秘书沈锡飞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海正药业、蒋国平、沈星虎、李琰、肖卫红、张祯颖、沈锡飞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与此同时,因上述事项,上交所于16日对海正药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此前,海正药业公告称,2021年至2023年,省医药公司部分原料贸易业务缺乏充分的商业实质及商业合理性,不满足收入确定的条件,相应形成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合计调减2021至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9.49亿元,调减营业成本9.3亿元,调增投资收益1879.77万元;调增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4.05亿元,调增营业成本3.95亿元,调减投资收益1033.21万元。
2021至2023年度,省医药公司部分原料贸易业务未实质取得商品控制权,也未实质承担存货主要责任,省医药公司在该类贸易业务中的身份属于代理人,不满足总额法确认收入的条件,相应形成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合计调减2021至202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5.94亿元;调增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1.48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海正药业于2000年在上交所上市,专注于化学药、生物药、动物药、中药及商业流通等多产业发展。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海正药业实现营业收入79.23亿元,同比增长0.61%;归母净利润4.61亿元,同比下降10.55%。截至2025年9月30日,海正药业资产负债率为42.84%,同比减少10.26%;应收账款为17.53亿元,同比减少9.76%。
二级市场上,截至16日收盘,海正药业跌1.04%,报10.50元/股,总市值125.9亿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